建设用地批准证遗失(灭失)声明
李文高 因保管不善,将 国土资字(2004)515 号建设用地批准证遗失(灭失),批准面积 180 平方米。现声明该建设用地批准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文高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