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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3-2-/2021-0311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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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张亚丽户不动产首次、转移(继承)登记公告

不动产首次、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编号: 2021000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1 03 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5-7121817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张亚丽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昌宁县田园镇新华村委会石刻村民小组

530524101203JC00043F00000001

土地: 150.77平方米,房屋: 391.47平方米

住宅

公告单位: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