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3-2-/2021-0311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3-11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首次、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编号: 2021000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1年 03月 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5-7121817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张亚丽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昌宁县田园镇新华村委会石刻村民小组 |
530524101203JC00043F00000001 |
土地: 150.77平方米,房屋: 391.47平方米 |
住宅 |
公告单位: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