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批准证遗失(灭失)声明
苏家广因保管不善,将 昌国土资字(2015)1129号建设用地批准证遗失(灭失),批准面积 180平方米。现声明该建设用地批准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家广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