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云南省湾甸勐亚水泥有限公司(生活区)因保管不善,将保国用(2012)字第00233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云南省湾甸勐亚水泥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