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批准证遗失(灭失)声明
杨黎永因保管不善,将昌国土资字(2015)352号建设用地批准证遗失,土地面积150平方米,现声明该建设用地批准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黎永
2020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