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3-2-/2020-061201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6-12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周庆早 因保管不善,将 位于昌宁县大田坝镇新寨村芭蕉河社的 集体土地使用证书遗失(灭失),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书编号无法获取,经查阅档案,该宗地土地登记审批表编号为:0621,面积为:308.27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玉宏
2020年06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