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批准证遗失(灭失)声明
李玉平因保管不善,将昌国土资字(2014)148号建设用地批准证遗失,土地面积 150平方米,现声明该建设用地批准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玉平
2020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