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3-2-/2020-0515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5-15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禹加荣 因保管不善,将产权证号为:昌宁林证字(2010)第2409060751号(包括以下宗地:1、0530524090611G1DYMSY00020,面积为:6.6亩;2、0530524090611G2DYMSY00023,面积为:11.6亩)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禹加荣
2020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