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3-2-/2020-0515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5-15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昌宁县利安昌民爆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昌田园国用(2014)第54号国用土地使用证和20160578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昌宁县利安昌民爆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