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杨国兴 因保管不善,将 昌集建(1992)字第温D-272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国兴
2020年 0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