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杨天顺 因保管不善,将昌集建(1992)字第温D-276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天顺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