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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3-2/20230525-00009 发布机构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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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娇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资有权利人 杨娇 ,于2015年7月27日开展抵押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保存于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原昌宁县国土局),证书号为 昌国有(2011)字第214号 ,后于2019年4月份移交到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5月15日贷款结清后,权利人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来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更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查找未找到该笔抵押贷款相关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