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吴马业 因保管不善,将 昌集建(1992)字第鸡B-052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吴从锦
2023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