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李福廷 因保管不善,将 昌集用(1993)字第J-14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福廷
2023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