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号)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宁县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的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该草案起草单位联系。
附件:《昌宁县中心城区详细规划》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日
附件【《昌宁县中心城区详细规划》听证会的听证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