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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3-2/20230621-00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国土空间规划 发布日期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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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现将《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请及时与该草案起草单位进行联系。


附件:《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1日

附件

《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一、听证事由

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国家和省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县自然资源局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就《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参加人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昌宁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

1、听证主持人

左宏智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2、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曾晓辉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3、听证监察人

董鳘徼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水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段永海 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四级调研员)

4、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姓名

性别

单位

职务(职称)

推荐单位

代表类型

文思杰

县人大常委会

城环资委副主任

县人大常委会

人大、政协代表

杨正明

县政协

人口资源环境委主任

县政协

杨劲华

县委政研室

高级工

县委政研室

政府、企业、相关部门代表

禹志坤

县民政局

副局长

县民政局

杨亚龙

县统计局

副局长

县统计局

罗云鹏

县财政局

副局长

县财政局

李艳艳

县气象局

副局长

县气象局

李先约

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副局长

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穆冬梅

县投资促进局

副局长

县投资促进局

段秀菊

县应急局

副局长

县应急局

张建宏

县乡村振兴局

副局长

县乡村振兴局

罗睿垒

县发展改革局

助理工程师

县发展改革局

鲁晓峰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工作人员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张书铭

县水务局

规计股负责人

县水务局

张 华

县农业农村局

畜牧站副站长

县农业农村局

禹洪斌

县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

工作人员

县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

穆庆鸿

县林草局

资源管理站站长

县林草局

赵建伟

县地震局

副局长

县地震局

李云靖

县消防救援大队

教导员

县消防救援大队

李冰峰

县交通警察大队

教导员

县公安局

王金花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工作人员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罗雄志

县文化和旅游局

比照助理经济师

县文化和旅游局

袁晓丽

县交通运输局

助理工程师

县交通运输局

肖 刚

县产业园区管委会

规划建设科科长

县产业园区管委会

李自军

县卫生健康局

二级主任科员

县卫生健康局

刘 宁

金润供水公司

副总经理

金润供水公司

白榆湘

电信公司

副总经理

电信公司

袁嘉才

电力公司

工作人员

电力公司

沈 川

移动公司

网络建维中心总监

移动公司

高应祥

田园镇人民政府

规划中心负责人

田园镇人民政府

各乡镇代表

杨永生

漭水镇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漭水镇人民政府

禹志勇

温泉镇人民政府

副镇长

温泉镇人民政府

杨德聪

柯街镇人民政府

高级工程师

柯街镇人民政府

瞿树早

卡斯镇人民政府

人大主席

卡斯镇人民政府

杨 剑

翁堵镇人民政府

武装部长

翁堵镇人民政府

李红全

鸡飞镇人民政府

规划中心负责人

鸡飞镇人民政府

杨 杰

大田坝镇人民政府

人大主席

大田坝镇人民政府

杨 杰

勐统镇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勐统镇人民政府

梁荣富

更戛乡人民政府

副乡长

更戛乡人民政府

韩佳映

湾甸乡人民政府

规划中心主任

湾甸乡人民政府

尹绍仁

耈街乡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耈街乡人民政府

段兴张

珠街乡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珠街乡人民政府

李 浩

关庙社区

支书、主任

关庙社区

群众代表

陈 勇

文昌社区

支书、主任

文昌社区

赧晓东

达丙社区

支书

达丙社区

李贵学

九甲社区

支书

九甲社区

张继鹏

云南三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云南三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专家、技术人员代表

何佳清

云南南方地勘工程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云南南方地勘工程有限公司

陶云鸿

云南省地矿测绘院有限公司

助理工程师

云南省地矿测绘院有限公司

5、听证旁听人

范丽萍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一级主任科员

鲁晓萍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工作人员

余雅琪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调查监测股工作人员

6、听证记录人

段富银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工作人员

三、各个方面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一)规划编制体现了依法依规的原则,规划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规划内容较为完善,定位准确。

(二)进一步整合各类空间格局和布局,优化文本结构和章节顺序。

(三)结合主体功能区研究内容,优化完善主体功能区章节内容,调整部分乡镇主体功能。

(四)进一步精练城市定位表述,在突出昌宁特色的基础上,凝练文字表述。

(五)进一步细化重点项目,更新重点项目清单,做到规划与需求相匹配,特别是后十年重点项目支撑不足,重点项目用地需求要重点考虑。

(六)建议将昌宁县卡斯至鸡飞、翁堵、更戛至湾甸二级公路、昌宁县耈街至凤庆二级公路、昌宁县耈街—珠街—牛街三条二级公路纳入到规划中。

(七)建议昌宁县千年茶乡森林公园、右甸河湿地公园在规划中不提级,进一步核实森林覆盖率数据和规划2025、2035年指标,2020林业森林覆盖数据为68.80%。

(八)进一步落实上位规划和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合理分析预测人口规模,同时要加强与各专项规划衔接,最大限度保障好、合理布局好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九)结合昌宁县城市体检诊断结果,在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与开敞空间,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等专项规划中提出指引,增强对下一步控规编制的指导;补充完善规划实施相关章节内容。

(十)有效衔接《昌宁县城市更新十四五实施方案》,科学划定更新单元,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更新策略和指引。

(十一)建议按照《关于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最新通知要求,补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应内容。

(十二)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绿线、蓝线等在内的“四线”管控规则。

(十三)建议对县城两入口即昌保高速、永昌高速入口规划预留建设大型货运车辆停车场及配套设施项目用地保障。

(十四)进一步挖掘文化资源内涵,有机结合历史文化,完善历史文化保护利用。

(十五)进一步校核文本、数据准确性,完善文字表述,图文一致。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一)文本、图册中文字、数据表述错漏的地方,诸如抗震设防数据、林业数据不对等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进一步挖掘文化资源内涵,有机结合历史文化,完善历史文化保护利用。进一步梳理历史文化资源,完善历史文化保护线、历史文化分类保护和活化利用相应内容。

(三)本次《总规》规划期限到2035年,2035年殡葬改革预测穴位县城11900穴,乡镇58100穴,对经营性墓地太平山公墓扩建进行了规划布局,乡镇9个公益性墓地进行了扩建,并规划建设43个村/片区农村公益性公墓。

(四)各部门还需要保障的项目(包含乡镇重点项目),请各部门、各单位尽快将项目所涉矢量数据提供给规划编制单位,最终纳入“一张图”监管平台,截至5月25日,已有1997个项目纳入规划中。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科学合理,依据充分,内容全面、定位准确、重点突出、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具有指导和调控作用,各项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一管理,保证全县各项建设活动能够按照总体规划协调、有序地进行,该规划的编制非常重要和必要。

听证会代表原则同意通过《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我局已委托规划编制单位按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尽快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听证代表意见采纳和处理情况一览表

编号

意见摘要

采纳情况

回复

1

建议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在县城两个高速路下口预留货运车辆停车场用地。

已采纳

已结合《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在高速路下口分别进行了预留。

2

建议进一步精练城市定位表述,在突出昌宁特色的基础上,凝练文字表述。

已采纳

已结合城市发展基础和目标、上位规划要求、政策文件、城市特色等内容,精练文字和语言表达。

3

建议以乡镇为单位合理布局公益性墓地。

已采纳

已结合县区、乡镇发展,在县空总规中进行了谋划。

4

建议再次梳理核对县城重点项目清单,确保均纳入了空间规划中。

已采纳

已对规划中项目清单进行了认真核对,县直各单位、13乡镇提交的项目均已纳入规划内。

5

建议将近几年拟修建农村公路纳入空总规项目库。

已采纳

已对县交通运输局提供项目清单及矢量数据再次核实,确认已将提交的全部项目纳入了《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

6

建议将卡斯—鸡飞—翁堵—更戛——湾甸;耈街—凤庆;耈街—珠街—牛街三条二级公路在规划中进一步明确。

已采纳

已对县交通运输局提供项目清单及矢量数据再次核实,确认已将提交的全部项目纳入了《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

7

建议并对文本内容进行认真校对。特别是林草局、地震局、气象局、统计局等部门提出的各项专业指标。

已采纳

已认真校对文本,文本中涉及林草局、地震局、气象局、统计局等部门的各项专业指标均已进行了修改。

8

建议加强与各项专项规划的衔接,最大限度保障好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并合理布局各项基础设施。

已采纳

已将各单位提供的各项专项规划精练到了《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

9

建议结合昌宁城市体检诊断结果,在中心城区开辟空间、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等规划专项中提出指引增强对下一步控规编制的指导性。

已采纳

已将昌宁城市体检诊断结果精练到了《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

10

有效衔接《昌宁县城市更新十四五实施方案》,科学划定更新单元,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更新策略和指引。

已采纳

已将《昌宁县城市更新十四五实施方案》精练到了《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

11

建议在中心城区内智慧交通投入运用。

已采纳

已在《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城区规划中进行了智慧交通谋划。

12

建议将全县各乡镇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纳入规划。

已采纳

已在县城中心城区、乡镇集镇规划区内布局了消防救援站。

13

建议进一步校核文本、数据准确性,完善文字表述,图文一致。

已采纳

已采取部门、编制团队共同校对的方式,加强文本、图件校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