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3-2-/2023-0403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国土空间规划 | 发布日期 | 2023-04-03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召开《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县组织开展了《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形成初稿。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昌宁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保山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举行《规划》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1—2035年)》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初步定于2023年5月上旬在昌宁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时确定。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50人,其中:
1.群众代表(含田园镇、漭水镇、温泉镇、柯街镇、卡斯镇、翁堵镇、勐统镇、鸡飞镇、大田坝镇、湾甸乡、更戛乡、耈街乡、珠街乡)13人。
2.本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人。
3.熟悉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部门(县委政研室、县发改、公安、财政、交通、水务、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林草、教育体育、卫健、文化和旅游、农业农村、住建、应急管理、工信、民政、地震、气象、统计、乡村振兴、综合执法、工业园区管委会、消防救援大队、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公司、电力公司、金润供水公司)29人。
4.熟悉国土空间规划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4人。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符合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名申请为听证旁听人。
(三)新闻媒体参会人员2名。
四、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及新闻媒体参会人员的产生方式
(一)群众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及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涉及到的乡镇推荐产生;
(二)昌宁县代表、熟悉国土空间规划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以及《规划》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及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由县自然资源局聘请;
(四)旁听人及新闻媒体参会人员按报名顺序选取或随机选取。
五、听证会参加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本县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三)具有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能够按要求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
六、具体报名办法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nc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栏目下载《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17:30。
(一)报名方式:一是工作日及工作时间内携带个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现场报名。二是将填好的《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名表电子版和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清晰可辨),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昌宁县自然资源局邮箱。
(二)报名邮箱:cnxzrzyjghg@163.com
(三)联系电话:0875—7120265
(四)报名地址:昌宁县自然资源局(田园镇滨河西路8号一楼国土空间规划股)
七、听证会参会通知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3年5月6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cn.gov.cn/)上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同时电话通知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并将《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及电话:赵玲0875—7120265
特此公告。
附件:《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报名表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