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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3-2-/2022-0315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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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自然资源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以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安排,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拼抢实”的状态和作风,以担当善为破解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全力实现守住底线、节约集约、多目标平衡下的保障和助推发展,特明确2022年自然资源工作要点。

一、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工作

(一)强化对接,有力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一是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加强与市级对接,根据收集意见建议尽快修改完善,完善国土空间“一张图”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应用功能。二是要落实好“三线划定”要求。以“三调”为基础,着力考虑两个方案,待国家“三线”划定规则明确后,力争20天内完成“三线”划定工作。三是要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和政策标准。同时主动服务,统筹各类专项规划与空总规的衔接,重点是年内要落地的项目要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尤其是交通、能源、水利等专项规划要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确保项目能落地、能实施。

责任领导:曾晓辉副局长

责任股室:国土空间规划股、13乡镇自然资源所

责 任 人:赵 玲、13乡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二)强化统筹,稳步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一是要全面完成2022年40个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围绕村庄建设边界的划定、村庄风貌引导、盘活村庄存量用地和乡村振兴项目的落地4个重点做好规划编制指导工作。二是城区、城镇的详细规划要按照国家、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指南、编制技术导则、数据标准、质检软件等相关技术标准,同步推进城镇边界线内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逐步实现详细规划全覆盖。

责任领导:曾晓辉副局长

责任股室:国土空间规划股、村镇规划股、城市规划股、13乡镇自然资源所

责 任 人:赵 玲、鲁晓萍、段富银、13乡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二、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1.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要结合“三调”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全面掌握我县内永久基本农田利用现状,以国家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目标,从严管控,切实落实保护责任,4月30日前完成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发。一是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规定,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只能按种植粮食作物进行管控。二是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耕保〔2021〕399号)要求,以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充分运用“三调”成果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落实保护任务。三是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不再减少。加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信息上图入库监管,全面掌握辖区内设施农业用地情况。

责任领导:李晓云副局长

责任股室:耕保股、国土空间规划股、调查监测股

责任人:林 希、赵 玲、张胜启

2.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一是根据市级下达昌宁县1500亩任务,全力推进实施昌宁县更戛等2个乡西河等3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确保6月底完成任务指标入库。二是全力做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全面摸清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资源潜力,推进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实施,为科学合理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提供基础支撑。

责任领导:李晓云副局长、王 超副局长

责任股室:耕保股、局项目办、调查监测股

责任人:林 希、李海益、张胜启

3.切实加强临时用地的监管。一是要严格临时用地审批。符合临时占用的要强化审批、监管,降低违法风险。严肃查处不批就用、少批多占、批东占西等违法行为。二是要加强批后监管。强化复垦法定义务落实,临时用地到期后,要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及时复垦复种。

责任领导:李晓云副局长、马达武副局长

责任股室:耕保股、执法监督股、13乡镇自然资源所

责任人:林 希、于鹏飞、13乡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4.主动落实农村建房监管责任。一是紧扣为民宗旨,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对接,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农村建房审批。二是要配合落实用地指标和报请政府解决新增建设使用费问题。三是联合督促乡镇建立监管机制。

责任领导:李晓云副局长

责任股室:耕保股、13乡镇自然资源所

责任人:林 希、13乡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5.积极组织开展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工作。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积极开展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形成全县国土利用变化情况,并及时组织开展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工作。2022年6月底前,完成2020年度耕地质量分类更新工作;按省厅时间安排,2022年9月底前,完成2021年度耕地质量分类和成果检查工作,并上报市局和省自然资源厅。

责任领导:李晓云副局长、曾晓辉副局长

责任股室:耕保股、调查监测股、13乡镇自然资源所

责任人:林 希、张胜启、13乡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6.坚决落实制止“非农化”、严控“非粮化”政策。持续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抓好“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等重点问题整治,全面贯彻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要求,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坚决遏制全县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势头。

责任领导:李晓云副局长、马达武副局长

责任股室:耕保股、执法监督股、13乡镇自然资源所

责任人:林 希、于鹏飞、13乡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三、全面从严查处整改违法违规用地问题

1.全面推进违法图斑整改。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对卫片执法的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卫片执法工作方案,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扎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全面从严加大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力度,通过拆除复垦和完善用地手续的方式全力推进违法图斑整改。一是确保2020年违法图斑到2022年年底整改面积占耕比达到80%以上;二是快速开展3月11日部下发的542个2021年年度补充图斑核查,根据核实结果分类纳入当前整改工作,确保在2022年3月31日前2021年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比例降至12%以下;三是2022年按照月清、季核、年度评估的方式按时完成图斑核实、审核、上报。按时完成查处整改,确保2022年起每年新增的违法用地立案率达100%,结案率达80%以上,年度违法占耕比例控制在10%以下。四是持续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机制化常态化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将打非治违和治理行业乱象有机结合,坚决将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露头就打。五是畅通整改销号,建立违法台账式管理机制。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实施销号式管理,整改结果实施月报制度。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在自然资源部卫片执法系统上传相关举证质证材料,部省两级验收销号,更新整改情况,决不允许出现因“已整改、未销号”而影响全市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数及整改进度的情况。

责任领导:马达武副局长

责任股室:执法监督股、13乡镇自然资源所

责任人:于鹏飞、13乡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2.全力推进土地例行督察、巡视反馈等问题整改。一是全力推进右甸河城镇核心段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整改,务必按市级要求涉及复垦复耕的,确保2022年4月中旬前完成验收,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销号;涉及完善用地手续的,确保2022年5月中旬前组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二是对2021年土地矿产等资源督察期间指出我县柯卡大通道等重点违法问题,再次开展核实,待县人民政府确定整改方案后,迅速督促整改,确保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销号。

责任领导:李晓云副局长、马达武副局长

责任股室:开发利用和权益股、执法监督股、耕保股、空间规划股、城市规划股、各相关乡镇自然资源所

责任人:张 宾、于鹏飞、林 希、赵 玲、段富银、各相关乡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3.切实开展涉矿违法问题整改。一是加强矿产资源调查和管理,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二是深入持续推进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围绕2018年以来未整改到位的9个涉矿违法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要100%依法查处到位,涉及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三是严肃查处违法开采地热水行为。逐步纠正无序、无度开发行为,对审计反馈的“未办理勘查许可证违规打井3口、未办理采矿许可证违规经营使用地热水资源15处”问题,要认真组织核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符合立案标准的,一律立案查处,2022年12月底前要取得明显效果。

责任领导:马达武副局长、曾晓辉副局长

责任股室:执法监督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各相关乡镇自然资源所

责任人:于鹏飞、苏 杏、各相关乡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四、全面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1.落实增存挂钩任务,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保障用地报批。要紧盯增存挂钩预警红线,坚决完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保障供地率达标。批而未供昌宁县2022年基数1294.9026亩,任务388.4708亩,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必须完成基数的30%以上。

责任领导:李晓云副局长

责任股室: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责任人:杨绍鹏

2.坚持节约集约,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一是盘活存量,拓宽发展空间。坚持走国土空间集约高效利用之路,通过盘活闲置厂房、处置闲置土地、收储低效用地等措施,以及提升产业用地容积率等政策,为实体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配套拓展空间,使有限的土地提容增效。二是以“三线”为底线,推进全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倒逼城镇建设用地实现节约集约,提升空间利用效率和可持续性。三是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和用地标准,全面开展节地评价工作,对超规模用地进行核减、对无标准用地进行论证。严格执行土地供应“四个严格”,并贯穿到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全过程,依法严控用地。

责任领导:李晓云副局长

责任股室: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空间规划股、空间规划股

责任人:杨绍鹏、赵 玲、段富银

3.不断规范土地供应行为。全面健全并严格执行土地供应相关制度、规定、程序,规范供地行为。一是严格规划用地条件审查,必须做到出让前有规划,出让后不得随意调整。二是按期更新城市基准地价,严格执行地价评估和集体决策制度,严防低价出让土地。三是严格落实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不得以招商引资等名义违规承诺土地优惠、定向出让。四是严格执行土地出让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足时足范围公开土地出让信息。五是积极探索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落实国家用地新政策,多方式、多层次稳增长项目用地,积极推进去产能、降成本。

责任领导:李晓云副局长

责任股室: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空间规划股、空间规划股

责任人:杨绍鹏、赵 玲、段富银

4.规范土地征收和成片开发方案的管理。一是规范执行征地前期工作。要严格执行征地“八步骤”,按新要求,必须在完成相应前期工作,并获得征转用地批复后,方可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开展征收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征地补偿工作。严格按照经省政府公布实施的区片综合地价进行征地补偿,规范统一的征地补偿标准。探索建立征地补偿费预存机制,对征地补偿费批前筹备、批后兑付进行资金可视化管理,坚决杜绝拖欠征地补偿费的情况。三是合理推进获批成片开发方案用地报批工作。正在组织编制的成片开发方案用地要本着“有限指标保重点”的原则,分析研判,对成熟度高的重点项目优先纳入方案编制,确保指标效率发挥最大化,2022年4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

责任领导:李晓云副局长

责任股室: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各相关乡镇自然资源所

责任人:张 宾、各相关乡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五、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要以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提升地质灾害防范治理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是要加快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进度,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项目完工率及验收率。二是要持续做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等“前门”工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开展地质灾害汛前隐患排查,对经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2022年全县群测群防体系,制定我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年度方案,深化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完成全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及精细化调查工作,显著提升地质灾害隐患早期识别和风险管控能力。同步完成2022年39个普适性监测预警项目的建设任务,确保验收率达100%。三是要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及时筹措、拨付资金,管好用好“保命钱”“救命钱”,将资金真正用到防灾减灾救灾上。

责任领导:曾晓辉副局长、王 超副局长

责任股室:地质勘查管理股、局项目办、财务股、13乡镇自然资源所

责任人:李海益、濮永奇、李朝渊、13乡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六、全面提升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水平

1.加快做好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报批实施工作。一是加快编制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报批。二是完善规划实施评价及调整机制,确保各项规划目标指标落地。三是完成全县地热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报批和实施工作。

责任领导:曾晓辉副局长

责任股室:矿产资源管理股、各相关乡镇自然资源所

责任人:苏 杏、各相关乡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2.规范做好矿业权出让收益核实评估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好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维护好国家和矿权人合法权益。二是加强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机构监管,重新以公开竞争性方式选取评估机构。三是严格执行保山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

责任领导:曾晓辉副局长

责任股室:矿产资源管理股、各相关乡镇自然资源所

责任人:苏 杏、各相关乡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3.严格规范矿产资源审批。一是完善落实联勘联审制度,加强矿业权审批精细化管理,提升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限,确保15个工作日办结矿业权审批。二是规范矿业权登记。深化同一矿种同级管理,严格执行矿业权出让登记权限,深入开展“矿业权数据一张图”建设,推进矿业权登记与监管数据融合、电子证照应用,提升矿业权管理信息化水平。确保按时办结率、行政许可信息公示率达100%。三是严格规范矿业权出让。编制完成本年度矿业权出让计划,大力推进“净矿出让”。

责任领导:曾晓辉副局长

责任股室:矿产资源管理股、各相关乡镇自然资源所

责任人:苏 杏、各相关乡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4.加强批后监管,严格规范开发秩序。一是组织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及抽查矿业权实地核查,核查结果作为矿业权人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依据。确保探矿权、采矿权双公示率全部达100%。二是开展过期矿业权清理。深入研究分类处置措施,本年度实现已过期矿业权处置率100%。三是加强矿山开采监管。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采矿权矿区范围严格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限制开采区。进一步深化“长白山”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全县矿山管理存在问题。2022年实现全县矿山检查全覆盖。

责任领导:曾晓辉副局长

责任股室:矿产资源管理股、各相关乡镇自然资源所

责任人:苏 杏、各相关乡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七、全面提升确权登记效能

1.深化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对于已按政府要求打通办理渠道的要以群众“拿本”为成效目标,时时追踪办理。剩余未化解的鸿安人家1个地产,主要问题为抵押和司法查封,涉及购房307套不动产,要进一步加大政策研究力度,用活用好政策,及时汇报协调,成立工作专班,确保按市级要求2022年完成化解。

责任领导:马达武副局长

责任股室: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城市规划股

责任人:陈永顺、杨绍鹏、段富银

2.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建设。一是2022年,要紧盯“财产登记”指标,从收件材料、流程、耗时等环节入手,狠抓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等与营商环境测评相关重点工作,强化业务能力提升,抓实营商环境,创先争优,力争全市前列。二是要着力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有序开展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大力推行交房即交证、自己的房子自己办、使用供地成果直接办理土地首次登记等,并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精简收件材料,根据市局部署出台,在确保登记安全的前提下6月底前将一般登记压缩到2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压缩到1个工作日,实现流程最优、材料最精、耗时最短的不动产登记“办证不求人”。三是积极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和“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工作。

责任领导:马达武副局长

责任股室: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城市规划股

责任人:陈永顺、杨绍鹏、段富银

八、全面提升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水平

一是根据市级要求,10月底坚决完成2022年25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同时,要重视横断山南缘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该项目涉及全市各县(市、区)382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投资约1.3813亿元(申请中央资金0.7825亿元,地方配套资金0.5988亿元),要加强对接协调,保证申报工作正常推进。二是及时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时限启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三是巩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成果,及时完成交办投诉举报问题验收,已验收的28个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四是做好省委省政府领导离任审计整改,完成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矿山关闭(15座红砖厂)任务,必须在6月底前依法依规注销采矿许可证。

责任领导:王 超副局长、曾晓辉副局长

责任股室:局项目办、矿产资源管理股、各相关自然资源所

责任人:李海益、苏 杏、各相关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2022年自然资源工作要点》是全系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事关经济建设成色底色,事关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全体干部职工务必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自觉,把各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年度既定目标全面完成。各股室、中心和13自然资源所要按照任务分工,挂出作战图、制定路线图、落实施工图,确保重点任务、重要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干,落实有人盯,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