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3-2/20230714-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 | 2023-07-14 |
文号 | 浏览量 |
赵会军、毕再昌、李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勐统集镇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用地问题的建议(29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勐统集镇商贸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用地位于昌宁县勐统镇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城镇批次用地报批的要求。该项目用地为非公益性用地,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直接进入征地程序的规定情形,为确保项目用地符合征地程序要求,该地块需纳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获批后方可组织城镇批次用地报批,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根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查要求,申请用地报批的项目需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项目业主需落实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10元/平方米),涉及耕地的还需按照市场价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2万元/亩),以确保项目顺利报批。
联系人及电话:张宾,7120265。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