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3-2-/2018-103100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 | 2018-05-20 |
文号 | 浏览量 |
高飞、李春林、罗永均、王子江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停粘土砖厂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四位代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你们的建议高度重视,专门组织有关人员对你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采矿权人:昌宁县永盛砖厂,开采矿种:砖瓦用页岩,位于温泉镇温泉村张家寨村民小组,有效期2016年5月23日至2021年5月23日。该矿山不属于砖瓦用粘土,2016年安监局将该矿山列入昌宁县金属非金属矿山转型升级改造升级类矿山,未纳入淘汰关闭类。
二、联勘联审
矿业权申请登记业务时,我局组织水务、环保、林业、安监、交通等有关部门开展实地联合踏勘、联合审查工作,是否同意办理相关登记业务,各有关部门要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查意见反馈给我局,各有关部门在审查时不得将其他单位的审查意见作为本单位审查的前置条件,各有关部门反馈的意见中不同意办理相关业务的矿业权,实行“一票否决制”,我局将不办理矿业权相关登记手续。
三、加强监管
我局将加强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对发现的无证开采及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各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加大对矿山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提高监督执法频率,督促矿山企业依法依规办矿,矿山企业存在问题要及时整改,不按有关部门整改要求进行整改的,在采矿权及相关证照变更、延续等一律不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情节严重的建议相关部门吊销证照、直至关闭取缔矿山。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各位对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并请各位一如既往的对我们工作予以关心和支持。
昌宁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