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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3-2/20230717-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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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第2季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第2季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现将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涉及事项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审计反馈问题清单中自然资源局涉及12个问题,其中:审计署发现问题3个,目前正在整改中;市级发现问题9个,目前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共涉及3个问题(目前3个问题正在整改)

审计查出耕地占补平衡问题清单中昌宁县涉及3个问题:

1.存在问题:2.40万亩违规建设占用耕地“违而未查”、“查而未纠”。一是未查处的非农建设项目违法占用耕地7902.26亩“占而未补”。截至202212月,由于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部门监督、处理处罚不到位,导致1761个地块7902.26亩耕地被违法建设占用未被查处,项目单位未取得用地手续,被占用耕地未得到补充。二是已查处的非农建设项目违法占用耕地1.61万亩“占而未补”。2019年以来,云南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检查发现全省违法占用耕地1.61万亩。截至202212月,由于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部门监督、处理处罚不到位,上述违法占用的耕地未复垦,也未得到补充。

截至2023717整改情况:审计反馈涉及保山市非农建设项目违法占用耕地未查处图斑145个、面积920.36亩(其中耕地面积642.96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6.4亩),经核实,昌宁县涉及9个,监测面积12.89亩(其中耕地面积5.44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54亩),截至目前,已整改销号3个(即:柯街镇柯街村袁加伟汽车修理场地、更戛乡大沙坝村周正富农产品堆放用房、耈街乡耈街社区龙坦及茶花箐自然村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用地,违法行为已消除,无需再进行立案查处);部分整改1个(即:田园镇新华村杜荣户洗车棚用地,房屋已全部拆除,硬化地面还未拆除完成);已立案查处1个(即:温泉镇下六甲村下六甲河边寨采石场生产用房,当事人已履行缴纳行政罚款事项,但违法行为未整改到位,属矿区范围内的采石场生产用房);还未查处整改到位4个(监测面积5.86亩、占耕地3.24亩、占基本农田0.69亩),其中:田园镇达仁社区回龙云雾茶所用地1个(监测面积1.9亩、占耕地0.23亩、占基本农田0.16亩),漭水镇漭水村黄家寨村民小组建设的办公场地(也用作游客服务中心)1个(监测面积1.02亩、占耕地1.02亩、占基本农田0.53亩),耈街乡金马村2020年扶贫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用地1个(监测面积1.24亩、占耕地0.68亩、不占基本农田),更戛乡更戛社区新街子村民小组李军货物存储仓库1个(监测面积1.7亩、占耕地1.31亩、不占基本农田)(正在整改,有整改进度)

2.存在问题:53个建设项目临时占用耕地逾期未复垦,造成2578.52亩耕地“占而未补”。截至202212月,由于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部门监督、处理处罚不到位,53个建设项目临时占用的2578.52亩耕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32.37亩),超过临时用地批复使用期和恢复期仍被继续占用,甚至以临时用地名义修建永久性建筑。此外,由于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未及时转发国家政策文件,保山市施甸县等9个县自然资源局未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越权审批16个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手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2251.49亩、一般耕地178.59亩。

截至2023717整改情况:昌宁县涉及1期到期未复垦临时用地,为昌宁县温泉镇龙兴采石场生活区及石料加工项目用地目前正在恢复整改中。(正在整改)。

3.存在问题:413个省域内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超期未还”、“占多还少”。截至202212月,因县级人民政府实施不力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督促不到位,昆明市东川区等99个县实施的402个省域内增减挂钩项目,自审批之日起超过3年未归还周转指标,涉及拆旧区16.75万亩(其中复垦耕地11.48万亩),安置区和建新区已占用耕地4.06万亩,其中有13个项目(已占用耕地2026.34亩)超过5年仍未归还指标。此外,另有11个省域内增减挂钩项目已出售节余指标规模大于实际验收规模,造成1061.18亩耕地“占而未补”。

截至2023717日整改情况:昌宁县涉及鸡飞、卡斯2个指标省内交易项目,预售流转耕地指标196亩。2个项目均于2018年获得批复,按要求应在2021年底(批复下发3年内)完成实施并归还指标,但到2021年底项目未完成省级验收,无法归还周转指标,属于超期未还。2个项目保障安置区及流转交易需交付归还指标共460.31亩,其中耕地380.69亩(水田98.99亩),2个项目省厅验收后初步认定指标67.38亩,其中耕地52.14亩,水田0亩,存在指标缺口,属于占多还少。因原规划的2个项目指标缺口较大,通过以下项目归还指标:一是用新编制上报的昌宁县鸡飞镇里文等10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进行补充。该项目省厅已组织开展验收外业核查,目前正在对照验收组审查反馈意见进行整改,预计节余指标117亩,其中耕地85亩。二是用新编制上报的昌宁县卡斯等3个镇大水平等2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进行补充。该项目已上报省级验收,目前省级正在开展验收内业审查,预计节余指标192亩,其中耕地113亩。三是用昌宁县珠街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变更)节余指标进行保障,该项目已上报省级验收,目前省级正在开展内业验收审查,预计节余农用地指标72亩,其中耕地70亩。四是用新编制上报的柯街等3个乡镇联合等24个村项目节余指标进行保障。该项目拆旧复垦方案于今年7月获省厅批复,预计复垦农用地336亩,耕地219亩。五是水田缺口指标从县级库扣减。鸡飞、卡斯2个省内交易项目缺口水田指标98.99亩,通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无法产生水田指标,缺口指标从县级库扣除。(正在整改)。

(二)市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共涉及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正在整改2个)

1.存在问题:交通沿线超标准占用耕地建设绿色通道。经分析并核查发现,有32个图斑、面积169.58亩属交通沿线超标准占用耕地建设绿色通道。其中:昌宁县经提取2021年土地利用现状中农用地分析发现,交通沿线绿化带超占耕地情况建设绿色通道疑点图斑2个,图斑面积12.01亩。实际核查疑点图斑2个,图斑面积12.01亩。经核实,为卡斯镇怡心公园建设公路沿线绿化带超占卡斯镇龙潭村水田12.01亩。

截至2023717日整改情况:疑点图斑范围为大链二级公路建设时征收使用,用于绿化建设,经查询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数据库用地范围均为公园绿地,所占耕地(水田)已全部调出(已完成整改)

2.存在问题耕地面积持续减少。2020年昌宁县耕地减少0.46万亩。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按印发的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恢复耕地。二是将耕地和林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划定与《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有关政策结合挖掘国土“三调”中标注“即可恢复”“工程恢复”属性的图斑潜力,为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加大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力度,提高昌宁县耕地质量与数量。四是加强执法力度,建立巡查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乡(镇)作用,源头管控,防止新增,对于新增问题发现一起,整改一起。

截至2023717整改情况:正在开展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排查整改恢复工作及2023年疑似新增耕地流出排查整改工作,截至202378日,全县完成整改通过系统认定为10984.56亩(永久基本农田4863.21亩,一般耕地6121.35亩),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快整改,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完成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实现耕地扭负为正(已完成整改

3.存在问题:昌宁县未归还省级水田规模603.41亩。

整改措施新储备一批项目,在资金保障的情况下委托第三方进行拟包装项目的实地踏勘、可研报告编制、规划设计方案编制等,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保障下一步指标归还。

截至2023717整改情况:昌宁2023年计划实施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共5个,分别为更戛乡西河村土地整治项目、湾甸乡下甸村土地整治项目、更戛乡西桂村勐练土地整治项目、更戛乡米河村土地整治项目、卡斯镇龙潭村土地整治项目。5个项目概算总投资1.43亿元,项目计划完成旱地改水田面积4603.45亩,预计入库水田规模指标3000亩。目前昌宁县在库的耕地数量指标400亩、水田规模指标39.84亩、粮食产能指标1.84万公斤,在库指标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用地需求,全县各类项目建设因历史遗留问题,指标缺口大,经梳理占补平衡后备资源,昌宁县数量指标没有资源,水田规模指标,因水源问题,达到提质改造的区域少。计划202312月底前完成2个项目建设及指标入库工作,其它3个项目计划2024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及指标入库工作已完成整改

4.存在问题:3个项目未及时竣工验收。昌宁县2017年至2022年实施的3个土地整治项目未及时进行竣工验收,3个项目分别于2018年、2020年和2022年完工。

整改措施: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邑等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保山市昌宁县耈街等2个乡打平村等9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因项目区耕地流出,耕地面积减少与现行政策不符所以该项目不予通过验收。下一步昌宁县将澄清两个项目耕地流出的具体数据及项目区种植现状,积极请示汇报上级部门给予资金及技术的支持,同时督促项目区乡镇组织项目区群众自行对项目区内种植了核桃、花椒、柑橘等林果的原有耕地进行复垦,推进昌宁县鸡飞镇邑等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保山市昌宁县耈街等2个乡打平村等9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市级竣工验收工作。

截至2023717整改情况:2018年度完工的鸡飞邑等土地整治项目、2020年度完工的耈街打平土地整治项目两个项目于2023417日提交市局竣工验收,但未通过市级验收。2022完工的更戛西河土地整治项目于202338日根据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自规发﹝202322号文件通知通过竣工验收。已完成整改

5.存在问题:建设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经审计分析发现,20172021年,在2017年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内新增建设用地疑点图斑7736个,图斑面积6301.11亩。实际核查了疑点图斑11个,图斑面积25.35亩。经核查,卡斯镇融乐广场于201611月开工建设,201810月建设完工,占用卡斯镇卡斯村委会水田6.06亩;卡斯镇邑林村连发食馆占用水田0.49亩。

整改措施:一是对占用基本农田的历史建设行为督促建设单位对接协调,在“三区三线”编制中及时调出。二是加强监管,对非法占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从源头遏制非法占地行为。三是督促违建主体完善建设用地相关手续。

截至2023717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卡斯镇融乐广场非法占地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用地范围已纳入乡镇年度建设用地报批计划,目前乡镇正在组织开展用地报批前期工作。二是经历史影像核实比对,卡斯镇邑林村连发食馆为90年代历史形成建筑,无新增建设行为。三是经查询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数据库,卡斯镇融乐广场为广场用地、卡斯镇邑林村连发食馆为工业用地,所占永久基本农田已全部调出已完成整改

6.存在问题:发展林果业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经2021年国情监测中的苗圃与2017年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相交分析发现,苗圃用地占用2017年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疑点图斑251个,图斑面积1005.81亩。实际核查疑点图斑251个,图斑面积1005.81亩。经与新三区三线划定地类对比核实,121个苗圃用地地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372.77亩。

整改措施:将占耕地图斑纳入耕地流出整改,按时完成整改,恢复耕地。

截至2023717整改情况结合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排查整改恢复工作及2023年疑似新增耕地流出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排查整改恢复正在整改

7.存在问题:土地批而未供4082.54亩,其中昌宁县939.41亩。

整改措施:一是多方面筹集资金,加快征地拆迁工作,明晰土地产权。二是加大地块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率。三是多部门联合互动,加快土地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各类建设项目落地盘活利用国有建设用地,提高土地要素保障能力。

截至2023717整改情况:一是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二是截至7月,已完成批而未供处置任务129.837亩,仍未完成49.183亩;三是目前正在编制17.9145亩土地处置报件,即将供地,另有48.15亩正在与县平台公司洽谈,资金筹备后可于9月底完成处置任务正在整改

8.存在问题:截至202211月,设施农用地到期8宗未重新审批或按要求复垦。

整改措施:督促乡镇,对余下5宗设施农用地尽快完成整改,符合政策允许备案的延期备案,不符合政策备案的恢复原地类。

截至2023717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8宗。其中,完成续备7宗,拆除复垦1已完成整改

9.存在问题:设施农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资料,201720221121日止,共审批备案设施农用地823宗,其中批准使用年限已到期8宗,截至20221130日,到期8宗均未重新审批或按要求复垦。

截至2023717日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8宗。其中,完成续备7宗,拆除复垦1已完成整改

二、存在问题

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方面:一是耕地保护与保障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坚守耕地“红线”任务艰巨;二是依法用地及节约、集约用地观念和意识不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粮食生产比较效益低,耕地流出严重,整改后导致群众收入减少,部分群众有反贫风险,耕地保护形势严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面:一是财政资金筹措困难,土地征收困难,造成批而未供土地不能及时收储入库;二是批而未供土地周边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导致土地难以出让;三是审批土地原拟定项目不能正常实施,已批土地不能按时供应;四是土地收储成本过高,在当前土地交易市场行情下难以依法依规出让土地;五是已供应土地因地质基础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开工建设,造成闲置土地处置困难。土地整治(提质改造)方面:一是新增耕地后备资源匮乏,补充耕地项目难以落实;二是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政策越来越规范严密、新的规范规定出台也快,导致指标被扣减、项目难以验收。违法用地整改方面:一是与民生相关的公益设施违法用地多,处置办法不明确,短期无法整改;二是完善手续困难,大量公益性项目因完善手续需要用地指标和土地报批时限长,财政困难等原因,短时间内无法整改。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方面。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全面落实,结合《耕地目标保护责任书(2016-2020年)》及《昌宁县耕地保护实施方案(2022-2024年)》,强化落实耕地保护政府主导责任,构建耕地保护部门联动机制和社会参与机制。二是结合《昌宁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落实耕地目标责任考核机制,通过考核定档进行奖惩,提高乡镇耕地保护主动性,切实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三是全力推进2021-2022年耕地流出排查整改恢复工作,930日前全面完成1.88万亩耕地流出任务,确保我县耕地保有量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二)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面。一是按照昌宁县2023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形成书面清单,明确处置任务、处置办法、责任单位、处置计划时间等问题。二是根据方案计划时间,有序推进批而未供地块的征收收储、前期开发及供地方案编制审批,并按相关程序处置企业闲置土地问题。三是在计划时间内无法完成的处置任务,适时进行地块调整,确保全年处置任务的完成。

(三)土地整治(提质改造)方面一是筹措资金加快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施工进度。积极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财政分管副县长、县财政局对接请示汇报,多方筹措项目资金,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确保产生等指标及时入库二是探寻后备资源,加快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按照项目“完工入库一批、开工实施一批、开展项目前期一批、后备资源策划包装一批”的思路,在资金保障的情况下委托第三方进行拟包装项目实地踏勘、可研报告编制、规划设计方案编制等,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四)设施农用地及临时用地监管方面。一是加强已备案设施农用地监管,加大使用和管理排查检查,提前告知乡镇和用地主体即将到期的设施农用地按要求做好处理准备;二是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的协调联动,对设施农用地改变用途、到期未续备的,严格按照“大棚房”处理;三是实行严格检查考核和挂牌督办制度,对监管不到位的乡镇在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乡镇综合及其他相关考核中扣分,对多次提醒不作处理的乡镇报县纪委严肃处理;四是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督促到期未复垦的临时用地单位进行土地复垦,并组织土地复垦验收。若用地单位未组织土地复垦,县自然资源局将启动用地单位已缴纳的土地复垦保证金用于土地复垦,对于不配合不履行复垦义务的,进行立案查处,最后整改销号。

(五)违法用地整改方面。一是强力推进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针对尚未整改完成的违法图斑,按照“一图一策”建立台账,做到“四个一”,即一宗违法用地、一套整治处理措施、一位责任人、一个整治处理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制度,整治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达标不放过,全力提升违法用地的整改质量。在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积极开展违法用地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彻底。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监管网格体系,在各乡镇设立日常监管联络员1名,各村(社区)明确监督员1名,各村民小组确定巡查员1名,织密乡村组三级动态巡查网络,有效发挥村组监管员耕地保护的“前哨站”作用,做到对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全面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引导群众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让农田姓农,良田种粮,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