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3-2-/2022-0304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2-03-04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保山创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昌宁县耈街汉家箐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有关要求,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组织有关专家对《保山创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昌宁县耈街汉家箐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评审通过“方案”公示稿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昌宁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苏杏, 0875-7121882
附件:
1. 保山创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昌宁县耈街汉家箐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2. 保山创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昌宁县耈街汉家箐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4日
附件【附件1:保山创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昌宁县耈街汉家箐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pdf】
附件【附件2:保山创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昌宁县耈街汉家箐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