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3-2-/2022-0304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2-03-04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取缔粘土砖生产企业的通告》,昌宁县田园镇九甲德和砖厂等15家砖厂(详见附件)属我县依法关闭取缔矿山。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请未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的采矿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我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逾期我局将依法吊销(注销)采矿许可证。
附件:昌宁县需注销采矿许可证的粘土矿山清单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4日
附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