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昌宁县勐统镇刺竹山村酸格林村民小组李承航因保管不善,将土地所有权人李军,证号为昌集建(1992)字第勐D-01039号土地证遗失,用地面积为:381.36㎡,其中建筑占地:300.0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承航
2019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