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李文亮因保管不善,将温泉镇光山村筷子箐村民小组,土地使用证号为:温H-460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文亮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