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段跃邦因保管不善,将 鸡飞镇二母龙村委会大寨子村民小组,土地证号:昌集建(92)字第鸡B-085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段跃邦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