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433-2/20260610-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 公开目录 | 项目审批、节能审查 | 发布日期 | 2026-06-10 |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第13期临时用地审批情况公告如下:
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第13期临时用地经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批准面积3.0740公顷。其中:耕地 0.3865公顷、园地 0.8755公顷、林地 1.5983公顷、其它农用地 0.2111公顷;未利用地0.0026公顷;批准用途为临时钢筋加工厂、施工便道、工棚、材料堆场、拌合站、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涉及耈街彝族苗族乡打平、耈街、水炉、挖沙、阿干、新厂村民委员会,田园镇九甲村民委员会7个村民委员会大寨村民小组、徐家铺子村民小组、石丫口村民小组、下寨村民小组、商家村民小组、背阴山村民小组、河坝村民小组、老纸厂村民小组、下阿干村民小组、蚂蝗箐村民小组、新寨村民小组、八甲村民小组、田心坝村民小组13个村民小组;批准年限为2026年6月5日至2030年6月4日。
特此公告。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