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3-2/20231109-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3-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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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围绕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加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全面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力维护自然资源领域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实效。
一、工作亮点
(一)党政负责人全力推进普法及法治建设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部门普法工作、全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将普法工作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以开展集体学、个人学,向书本学、向媒体学、向平台学。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2023年累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培训5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3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2次,不断推进干部职工述职与述法工作有机结合,逐步融入年度单位和个人述职工作。
(二)全力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深化全县简政放权,推进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严格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程,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内部法制审核机构职能,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矛盾纠纷化解、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自然资源领域和谐稳定,不断推进部门普法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成信息公开,比对《云南省政府法治建设示范创建任务清单》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法治政府创建。
(三)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立并严格执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全程纪录、公示、法治审核三项制度,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全年累计办理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案件18个,在执法中均进行记录,处罚决定法治审核,出具法治审核意见18份,同时录入相关监管系统,推进执法公开。
(四)全力抓实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自然资源局2023涉及行政复议事项4件 ,均属于大田坝镇湾岗村竹麻林村民小组林权争议纠纷,当事人撤回复议1件,裁定支持当事人复议意见1件,维持2件。已履行复议决定撤销不动产权证,恢复原状;涉及行政诉讼5件(其中民事案件1件,行政案件4件),4件行政案件中初审3件,二审1件,目前已全部审结裁定,其中,2个案件当事人对一审不服,正在二审上诉,自然资源局正在组织应诉。行政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按要求全部出庭应诉,自然资源领域当事人依法维权和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工作全面落实。
(五)普法与自然资源社会治理同推进。一是围绕自然资源工作,抓实房地产领域、劳动关系、土地矿产资源等重点区域、抓实命案防控三年攻坚、矛盾纠纷化解与自然资源息息相关问题,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上发力,配合组建“云小普”工作人员,自然资源普法强基工作小组深入乡镇、挂联村开展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二是在刑事发案数同比下降、重点群体违法犯罪率同比下降、信访总量同比下降,突出矛盾纠纷总量下降、命案发案数、发案率同比下降、涉酒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件同比下降上发力;2023年自然资源领域无刑事案件、群体违法、涉酒交通问题发生,信访矛盾纠纷同比下降,普法效果初见成效。
(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落实推进。一是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成立昌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印发《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成立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二是定期开展学法普法,按期开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乡规划法》《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矿产资源法》等法治专题学习讲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三是切实做好本系统普法工作,围绕自然资源工作,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建立日常学法制度、新颁布的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制度,开展“法治进机关”,“法治进单位”和“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相关活动”,依托“4.15”全民国家教育安全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教育、“8.29测绘日”,利用街天到集贸市场等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以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转发普法视频等方式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普法工作。四是通过编制以案释法材料,在开展监督检查和案件办理中开展以案释法普法教育,围绕行政相对人违反的法律法规和易触碰的法律底线开展普法宣传。五是创新普法方式,深入开展“法律六+N进”活动,大力普及耕地保护知识,依托普法强基补短板活动,深入柯街镇玉地里社区、卡斯镇毛寨村推进法律法规进社区活动。协调农业农村、教育体育等县级部门和13乡镇开展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宣传。编制和转发普法视频在相关微信群内宣传、学习,努力提升社会公众自然资源保护意识。
二、工作经验
(一)聚焦“人”,明确对象。 聚焦农村法律意识淡漠青壮年、未从事固定工作的社会闲杂人员,矿产资源丰富区域群众,经济相对活跃区域人群,围绕土地、规划、矿产资源保护和依法合理开发利用普法宣传;聚焦测绘行业和规划编制从业人员,围绕测绘和规划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教育 ;聚焦矿山业主和从业人员,围绕矿产资源开发、安全生产、地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教育;聚焦地质灾害监测员和地质灾害点广大人民群众,围绕地质灾害防治、和睦邻里关系相关知识宣传教育,紧盯普法对象。
(二)聚焦“企业”,抓实关键。聚焦房地产行业,普及土地管理、城乡规划、房地产开发等法律法规,促进房地产行业依法依规开发,严格依据规划建设,实现开发一处,建成一处,不留问题;聚焦规划编制行业,普及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促进依法依规从业,根据实际编制规划,实现建设有依据,建成有效率;聚焦测绘调查行业,普及测绘调查法律法规知识,促进测绘调查科学规范,符合行业要求,实现结果真实有效,可互通实用。聚焦矿山企业,普及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矿山依法开采、依规管理,依方案保护恢复,实现矿山行业开采合法合规,安全生产。聚焦地质灾害防治群体,普及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知识,促进群防群策网络运转有效,防范技能熟练,实现人民群众安居,保护群众利益,确保普法有实效。
(三)聚焦“网络”,确保效率。构建自然资源普法强基补短板法治宣传网络,理顺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乡镇)协同下派机构(自然资源所)——村社区——村民小组协同(地质灾害监测员)的关系,明确各环节需承担的责任,开展普法工作,并在工作中运用法律法规、法理及惯例开展土地纠纷、房产纠纷、邻里关系纠纷调处化解,真正实现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在一线。
(四)聚焦“行动”,确保提升。一是组建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行政监管、行政确认、行政执法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法骨干队伍,针对各股室涉及的工作开展普法;二是结合检查巡查、批后监管、案件办理等日常工作,结合检查对象开展普法;三是依托脱贫攻坚,自然资源干部职工深入挂钩村、挂钩组、挂联户开展普法工作。四是县自然资源局,乡镇自然资源所结合工作实际以村组会、党员会、火塘会、院坝会的形式开展一线普法,确保普法行动有时效。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