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3-2/20231130-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职责 | 发布日期 | 2023-11-30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3〕 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法治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意见》(云府法〔2021〕70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 (云自然资〔2021〕176号)要求,经昌宁县自然资源局研究,决定直接使用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起草的《云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草案)》,待省市两级公布后同步施行。
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1.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草案)
2.云南省自然资源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清单(草案)
3.云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土地类(草案)
4.云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地质矿产类(草案)
5.关于《云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云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网址:
附件【附件1.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草案).docx】
附件【附件2.云南省自然资源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清单(草案).docx】
附件【附件3.云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土地类(草案).doc】
附件【附件5.关于《云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
附件【附件4.云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地质矿产类(草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