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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6-4-/2022-0411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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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审计局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推动“十四五”目标任务落实的关键之年,是新《审计法》实施元年,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云审委办发[2022]11号)、《云南省审计厅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实施细则》(云审发[2021]77号)及《中共保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保山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保审委办发[2022]3号)要求,结合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及《昌宁县审计工作“十四五”规划》,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审计工作,制定本计划。

一、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讲话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机关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紧扣“十四五”目标任务,统筹审计资源,把握审计监督重点,加大审计力度和深度,为昌宁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新的审计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审计,把讲政治贯穿审计工作始终,切实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体现到审计具体工作和实际行动上。

(二)坚持依法审计。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恪守审计权力边界。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聚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紧扣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合理确定审计项目计划。

三、具体审计项目安排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1.全县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水污染防治、国资国企改革、粮食安全保障、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中小企业账款清欠等重大战略实施、重要改革深化、重大项目推进、重点资金保障、政策措施衔接等情况。

组织方式各相关股室按照市局统一方案具体组织实施,财政审计股负责每季度向县政府、市局上报汇总情况报告。

审计时间2022年1月至12月。

2.“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债务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有效防范债务风险为目标,对全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债务情况开展审计,重点揭示和反映违规举债问题和债务风险情况,针对债务现状提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意见建议。

组织方式由农业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股负责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2月至6月。

(二)财政管理审计

3.昌宁县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增强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县本级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组织方式由财政审计股负责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6月至8月。

4.昌宁县本级财政2021年度决算草案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决算草案编报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审查县财政局2021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重点关注财政体制改革任务措施落实情况,决算草案编报情况,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国有资产和财政收支管理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财政审计股负责实施。

审计时2022年6月至7月。

5.昌宁县统计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6.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7.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8.昌宁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9.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10.昌宁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落实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要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审查预算编制和执行、预算绩效管理、项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存量资金、非税收入管理、决算编制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财政审计股牵头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3月至4月。

11.昌宁县农业农村局等6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落实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要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对昌宁县农业农村局等6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决算数据和财务核算电子数据全面采集分析的基础上,重点审查预算编制和执行、预算绩效管理、项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存量资金、非税收入管理、决算编制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财政审计股牵头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4月至5月。

12.昌宁县中医医院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昌宁县中医医院规范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药品、耗材采购,医疗服务收费,医保报销,人员工资,管理费用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社会保障与企业金融审计股负责实施。

【审计时间】 2022年6月前(具体时间与昌宁县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审计同步实施)。

13.昌宁县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昌宁县中医医院信息化项目立项、采购、实施、管理的规范,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揭示系统潜在风险为目标,重点对信息系统的薄弱环节、安全隐患及主数据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计。通过审计,提出针对性的审计处理意见及审计建议,促进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完善运行。

【组织方式】由电子数据审计股负责实施。

【审计时间】 2022年6月前(具体时间与昌宁县中医医院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同步实施)。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4.昌宁县湾甸乡(河东、河西、大城)片区新增耕地项目。

15.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邑等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16.昌宁县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

17.2021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大田坝镇文沧村、更戛乡小街子村果蔬产业发展项目。

18.思源学校建设。

19.昌宁县珠街乡比此凹河山洪沟治理项目。

20.保山市昌宁县农业综合开发湾甸坝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21.昌宁县2020年灾后薄弱环节第一批马鹿塘等1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2.昌宁县落勺河大平地至大弯子段治理工程。

23.保山市昌宁县耇街等2个乡打平等9个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24.昌宁县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内容和重点】对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实现的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进行审查、评价,以保障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建设程序,资金使用合理、合法,真实反映竣工项目的实际财务状况和最终建设成果。重点关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监理、合同、工程质量管理、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竣工财务决算、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和投资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情况建设。

【组织方式】昌宁县政府投资和农村集体财务审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1至12月。

(四)民生审计

25.全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

【组织方式】由农业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股牵头,按照市局统一工作方案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2022年7月至11月。10月底结束现场审计,11月中旬出具审计调查报告。

(五)经责审计

26.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田园镇委员会原书记杨怀志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27.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镇长林潘杰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28.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原镇长兰子斌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29.中国共产党昌宁县更戛乡委员会原书记鲁智强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30.昌宁县更戛乡人民政府原乡长李宏伟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31.中国共产党昌宁县鸡飞镇委员会书记杨霄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32.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镇长段生栋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33.中国共产党昌宁县湾甸乡委员会书记李春华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34.昌宁县湾甸乡人民政府原乡长谢万宏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35.昌宁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穆尚勇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36.昌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永红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37.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加曾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38.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施学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用权为目标,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民生保障和改善、生态文明建设,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经济责任审计股牵头,经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对13名县管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其中乡镇领导干部9名,县直单位领导干部4名。

【审计时间】2022年3月至11月。

39.县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鉴证。

【审计目标和重点】通过开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促进离任和接任领导干部分清责任、交清家底,推动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自律和干净担当,切实维护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安全。主要审核离任领导干部任职期末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结余、资产、负债、损益、债权债务、重要经济事项决策执行情况以及个人保管使用单位财产移交情况等。

【组织方式】由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股牵头,组织开展对县管领导干部开展离任经济事项交接鉴证。

【审计时间】2022年5月至10月。9月底结束现场审计,10月底前出具正式鉴证意见。

40.鸡飞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

41.湾甸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促进党和国家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推进党委、政府切实担负起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和管理、利用自然资源主体责任,监督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切实依法履职,切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入为目标,重点关注辖区内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重大生态环境问题频发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农业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股牵头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7月至11月。

(六)审计整改

42.202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跟踪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审计局202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昌宁县2021年度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抽选部分乡镇和部门开展跟踪审计,检查各相关责任单位是否按照审计决定、审计报告的要求和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推进整改工作、反馈整改情况,检查各主管部门落实审计整改监督管理责任情况,检查各主管部门落实审计整改监督管理责任情况,检查上报的整改情况是否真实,制定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查清未能整改到位的原因,了解掌握审计整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存在的主客观原因,分类施策,研究整改问题的有效措施和办法,督查各责任主体切实落实整改责任,全面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实现整改清零。

【组织方式】由法规股负责实施,根据工作需要抽调相关股室人员参与完成。

【审计时间】2022年10月至11月,10月底结束现场审计,11月底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要严格依据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审计,把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健全完善、衔接配套,更好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二)坚持依法审计,严格纪律要求。要加强审计计划管理,涉及计划调整事项应严格履行调整审批程序。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 不准”工作纪律,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从审。要强化保密管理,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三)创新方式方法,推进研究型审计。要认真传承审计“看 家本领”,深化试审、审前调查、延伸抽查等做法,同时积极探索大数据环境下的审计思路和技术方法,深入推进“穿透式”审计,进一步提高审计发现问题的能力。相关项目要严格按照研究型审计工作要求开展审计,努力提升审计成果的层次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