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6-4/20250626-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计划 | 发布日期 | 2025-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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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实现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为做好2025年度审计工作,围绕县委“13631”工作安排,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实施细则》(云审发[2021]77号)及《保山市审计局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保审委办发[2025]6号)要求,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委五届八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立足审计工作的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统筹整合审计资源,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充分发挥审计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作用,持续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昌宁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盯“国之大者”和县域治理的重点谋划年度审计项目。把讲政治贯穿审计工作始终,主动向中共昌宁县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审计。恪守权利边界,种好责任田,干好分内事,研究昌宁经济社会运行中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健全完善、衔接配套,更好服务昌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从和服务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工作部署。紧扣全县经济发展的基调主线和“十四五”发展目标,将县域治理的重点难点热点列为审计内容。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严格落实审计质量控制要求,切实提高审计报告质量,增强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力争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促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坚持把立项当做课题研究。认真落实研究型审计要求,把立项当做课题研究。各项目牵头股室基于对相应行业部门的平时信息积累,通过调研深入研究确定审计目标和重点、审计资源配置和时间安排,充分阐述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立项研究深度不够、论证不成熟、成果无预期的项目不予安排。同时,要求各项目探索试审模式,保证审计时间,促使项目进一步校准审计目标和重点,提出科学合理的审计方案,编制有针对性的审计操作指引,促进提升审计工作质效。
(四)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紧扣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资金的落实情况审计。要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既注重查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和案件线索,确保审深审透,维护审计权威,更要聚焦审计监督的“下半篇文章”,强化审计情况分析,推动解决问题,实现揭示一个问题、查出一批典型、规范一个领域的综合成效,以有限的审计资源实现审计监督效能最大化。
(五)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评估昌宁审计资源状况,充分考虑人力资源与审计项目的最优匹配,统筹安排审计任务、目标、时间和人力,做好审计工作量测算和项目可行性评估,实现审计对象、审计人力和审计目标的总体把握和科学调度,着力增强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开放性和科学性。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项目计划安排,并结合昌宁实际,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昌宁县2025年聚焦“5个围绕”计划开展审计项目28项(其中:省定6项、市定3项、自定19项)。
三、具体审计项目安排
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要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要严格依据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审计,把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健全完善、衔接配套,更好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二)创新方式方法,推进研究型审计。要认真传承审计“看家本领”,深化试审、审前调查、延伸抽查等做法,同时积极探索大数据环境下的审计思路和技术方法,深入推进“穿透式”审计。进一步提高审计发现问题的能力。相关项目要严格按照研究型审计工作要求开展审计,提升审计成果的层次和水平。
(三)强化审计项目质量管控,提高审计工作质效。要以“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为契机,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和本单位“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方案要求,严格执行《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现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质量管控规定,压实审计项目工作责任,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科学防范审计风险,严格把控审计质量。
(四)坚持依法审计,严格纪律要求。要加强审计计划管理,涉及计划调整事项应严格履行调整审批程序。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要强化保密管理,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加强项目管理,严格审计时间。各审计组要严格执行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和审计计划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审计项目计划执行管理,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阶段性工作,保障审计人员集中整训和轮训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