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6-4/20230705-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7-05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CHANGNING 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23年第8号
(总第194号)
昌宁县审计局办公室
昌宁县2021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五十二条规定,昌宁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1月7日至12月20日,对昌宁县2021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昌宁县审计局共组织实施了41个审计(调查)项目项,涉及被审计(调查)单位33个,累计查出问题金额96495.68万元,其中:违规金额32697.77万元(应收缴财政6203.67万元,多计及多付工程款608.75万元,其他违规金额25885.3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3797.91万元。针对审计发现问题,作出了收缴财政、调整账务、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完善等审计处理。截止2022年11月25日,完成整改资金87821.58万元,未完成8674.10万元,整改率达91.01%。
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部门(单位)、乡镇基本能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整改质量有所提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3个乡(镇)、1个管委会未完成整改问题11个,涉及资金8674.10万元。
(一)昌宁县勐波罗河治理及柯卡连接道路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2个问题未整改,涉及金额2121.08万元。
(二)昌宁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债务情况审计发现的6个问题未完成整改,涉及金额6329.46万元。
(三)3个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3个问题未完成整改,涉及资金223.5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昌宁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以下审计处理:
县住建局、柯卡一体化管委会及13乡镇应对未完成整改的11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根据审计处理意见,尽快完成整改任务。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县审计局建议:
(一)整改责任再明确、再细化。树牢“旧官不欠账、新官理旧账”思维,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分类逐项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确保每个问题都有人盯、有人管、有人抓;对涉及资金保障问题,制定专项方案,细化资金筹措,确保问题逐项整改落实到位。
(二)整改力度再加大、再加劲。进一步增强整改工作紧迫感,严格按时限要求加速推进整改,对需要一定周期分阶段整改问题,将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动整改;对于涉及到体制和机制障碍和受客观条件制约,需要持续整改问题,将明确工作目标和方向,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整改。
(三)制度建设再加强、再完善。把抓好审计问题整改作为“补足短板、堵塞漏洞、去除隐患”的有利契机,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强化财经法纪观念,规范经济管理行为,从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着眼、从加强内部管理入手,制定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务实措施,健全完善依法依规和按制度办事的机制,推动工作更加规范、有序、高效运行。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13个乡(镇)、昌宁县柯卡一体化管委会高度重视,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已采取整改措施,所提出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