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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6-4-/2022-1206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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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宁县2021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一、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多次研究部署、压紧压实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建立了县委领导、政府督办、部门联动、纪委问责、人大监督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高效统筹推进问题整改落实。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共完成审计项目41项,累计查出问题金额96495.68万元,其中:违规金额32697.77万元(应收缴财政6203.67万元,多计及多付工程款608.75万元,其他违规金额25885.3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3797.91万元,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75个,提出审计建议129条。针对审计发现问题,作出了收缴财政、调整账务、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完善等审计处理,为财政增收节支6770.41万元。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3件,涉及金额6617.10万元。截止2022年11月28日完成整改资金87818.54万元,未完成8677.14万元,整改率达91.01%,对未整改事项县人民政府将持续督促相关单位进行全面整改。

(一)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整改情况

对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查出的问题有:一是未按规定及时清理财政周转金等资金196.99万元;二是财政社保专户沉淀资金79.46万元;三是昌宁县力宏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向法人股东(昌宁县昌润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配利润695.52万元;四是昌宁县劳动就业服务局未按规定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1.17万元;五是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未整改资金4695.36万元;六是未按规定及时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780.06万元;七是县乡村振兴局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防贫保险业务存在参保人姓名或身份证号码重复、参保信息不完整等管理不规范问题;八是应缴未缴财政专户存款利息3.68万元;九是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3646.15万元。

整改情况:全部完成整改。一是未及时清理的财政周转金等资金196.99万元已交回县财政统筹;二是财政社保专户沉淀资金79.46万元已交回县财政统筹;三是已向昌润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红695.52万元;四是已按规定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1.17万元;五是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4695.36万元;六是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780.06万元;七是县乡村振兴局已修改完善参保信息,规范内部管理;八是上缴国库存款利息3.68万元;九是上缴国库非税收入3646.15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对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等12个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有:一是应缴未缴非税收入4.33万元;二是应交未交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等1.70万元;三是应收未收公租房租金、承包费等901.42万元;四是违规发放民政资金和骗取资金等3.59万元;五是保山中石化建投石油有限责任公司逾期160天未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和滞纳金487.95万元;六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09.94万元未按规定及时纳入专户管理;七是无依据退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328.47万元;八是违规使用住宅维修资金存款利息列支银行业务费0.19万元;九是少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0.22万元;十是应列未列固定资产、政府储备物资等1135.55万元;十一是保障房租售保证金收支未纳入统一账套核算、部分科目未按实际发生业务进行账务调整等,涉及金额11966.56万元;十二是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及合同签订不规范、未续签办公用房租赁合同等非金额计量问题。

已完成整改情况:一是上缴非税收入4.33万元;二是上交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等1.70万元;三是收取公租房租金、承包费等901.42万元;四是收回并上缴违规发放民政资金和骗取的财政资金等3.59万元;五是与保山中石化建投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土地出让价款和滞纳金487.95万元;六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09.94万元已按规定纳入专户管理;七是无依据退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328.47万元,已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八是违规列支的银行业务费0.19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九是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0.22万元;十是补记固定资产、政府储备物资等1135.55万元;十一是保障房租售保证金收支已纳入账务核算和进行调账处理等11963.52万元;十二是非金额问题已全部整改。

未完成整改情况: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实不符的问题未整改3.04万元。

(三)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对昌宁县柯街卡斯一体化建设管理委员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有:一是应缴未缴非税收入44.25万元;二是应交未交财政结余结转资金8.87万元;三是违规收取医疗服务及材料费5.52万元;四是过度重复实施医疗服务,涉及收费1.84万元;五是违规收取实习费5.42万元;六是违规发放职代会误餐补助3.70万元;七是应收未收院内职工门诊挂号费及诊查费1.28万元;八是应退未退流感疫苗接种服务费0.40万元;九是应列未列固定资产39.22万元;十是应收个人医疗款核算不规范22.40万元;十一是固定资产报废不规范及未及时处理盘亏固定资产1161.58万元;十二是未按合同约定支付DR维修保养款12.50万元;十三是未编制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收入不实等,涉及金额189.84万元。

整改情况:全部完成整改。一是上缴非税收入44.25万元;二是上交财政结余结转资金8.87万元;三是上缴财政违规收取医疗服务及材料费5.52万元;四是上缴财政过度重复实施医疗服务费1.84万元;五是实习费上缴财政2.15万元,清退3.27万元;六是违规发放职代会误餐补助3.70万元已向个人收回;七是向职工收回门诊挂号费及诊查费1.28万元;八是清退流感疫苗接种服务费0.40万元;九是补记固定资产39.22万元;十是及时对应收医疗款个人欠费底数进行清理核实,并设置会计科目明细账;十一是对账面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清理处理资产,调整相关账务;十二是按合同约定支付DR维修保养款12.50万元;十三是未编制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收入不实等问题已自行整改。

(四)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对昌宁县勐波罗河治理及柯卡连接道路项目、县发展改革局涉粮问题专项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有:一是多计、多支付征收补偿款59.18万元;二是占用项目征收补偿款1462.58万元;三是套取资金违规发放技术审查会议费0.42万元;四是选用无资质施工队进行项目建设,涉及投资87.36万元;五是账外收支、未按合同约定完工、未及时拨付征收补偿款等,涉及金额17199.68万元;六是虚假发放储粮仓且多收农户自筹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等非金额计量问题。

已完成整改情况:一是调减和归还原多计征收补偿款、多支付资金59.18万元;二是套取资金违规发放技术审查会议费0.42万元、账外收支、虚假发放储粮仓且多收农户自筹款问题移送县纪委监委;三是选用无资质施工队进行项目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问题移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四是未按合同约定完工等已整改14541.18万元。

未完成整改情况:一是占用项目征收补偿款1462.58万元未整改;二是未及时拨付征收补偿款658.50万元的问题未整改。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对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及昌宁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债务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有:一是多拨施工方项目资金107.62万元;二是整改剔除户及搬迁户占用资金2473.39万元;三是收取的贷款本息未及时上交1162.27万元;四是未按期收回搬迁户贷款本息1109.75万元;五是项目资金闲置未使用47.16万元;六是拖欠中小企业账款13621.17万元;七是应付未付农户无偿补助、项目征地费3322.19万元;八是项目未到位资金637.15万元;九是预算分配下达不及时1173.94万元;十是账外存放项目贷款6万元;十一是支付信息未及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200万元;十二是未按规定降低房屋租金成本9.36万元。

已完成整改情况:一是收回多拨施工方项目资金7.01万元;二是收回整改剔除户及搬迁户占用资金420.49万元;三是上交贷款本息32.54万元;四是收回搬迁户贷款本息458.61万元;五是拨付项目资金5.02万元;六是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及项目资金未到位问题列入长期关注事项进行管理;七是兑付农户无偿补助、项目征地费969.25万元;八是下达预算资金1173.94万元;九是纳入账务核算项目贷款6万元;十是支付信息已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200万元;十一是按规定清退房租9.36万元。

未完成整改情况:一是多拨施工方项目资金问题未整改100.61万元;二是整改剔除户及搬迁户占用资金问题未整改2052.90万元;三是收取的贷款本息未及时上交问题未整改1129.73万元;四是未按期收回搬迁户贷款本息问题未整改651.14万元;五是项目资金闲置未使用42.14万元未整改;应付未付农户无偿补助、项目征地费问题未整改2352.94万元。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对昌宁县朝阳小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等7个投资项目审计查出的问题有:一是多计工程款411.39万元;二是债权债务不实964.07万元;三是配套资金未到位784.48万元;四是多支付工程款19.92万元;五是多列待摊投资、多计管理费5597.27万元。

整改情况: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多计工程价款411.39万元已作调整;二是债权债务不实964.07万元已作调账处理;三是配套资金未到位784.48万元已与财政对接,申请资金拨付;四是向施工方收回工程款19.92万元;五是多列待摊投资、多计管理费5597.27万元已作调账处理。

(七)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

对9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问题有:一是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6.33万元;二是应交未交公租房租金、结余结转资金711.44万元;三是违规报销差旅费、发放津补贴及社会保险资金2.32万元;四是超标准发放能繁母猪保险查勘工作经费2.46万元;五是违规为公职人员购买保险0.17万元;六是多支付工程款69.82万元;七是应收未收易地搬迁户贷转补后多补资金、贷款本息及非易地搬迁户建房贷款846.70万元;八是应收未收资产出租收入6.78万元;九是应退未退质量保证金、个人多交职业年金20.03万元;十是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补助资金未到位、机关事业单位及个人欠缴保险金等9288.77万元;十一是违规出借财政专项资金137万元;十二是违规决策导致国有资产损失172.19万元;十三是往来款长期挂账、预付工程款核算不规范等,涉及金额1418.37万元。

已完成整改情况一是上缴非税收入26.33万元;二是上交公租房租金、结余结转资金711.44万元;三是收回并上交财政违规报销差旅费、发放津补贴及社会保险资金2.32万元;四是收回并上交财政超标准发放能繁母猪保险查勘工作经费2.46万元;五是收回违规为公职人员购买保险0.17万元;六是收回多支付工程款1.69万元;七是收回易地搬迁户贷转补后多补资金、贷款本息及非易地搬迁户建房贷款846.70万元;八是收取资产出租收入6.78万元;九是清退质量保证金、个人多交职业年金20.03万元;十是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补助资金未到位、机关事业单位及个人欠缴保险金等问题已整改9288.77万元;十一是违规出借财政专项资金137万元已调账处理;十二是违规决策导致国有资产损失172.19万元已整改;十三是已整改管理不规范资金1262.94万元。

未完成整改情况一是多支付工程款未整改68.13万元;二是往来款长期挂账等管理不规范问题未整改155.43万元。

对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有:一是3个乡(镇)违规占用基本农田;二是2个乡(镇)垃圾处理资产闲置,未发挥效益;三是2个乡(镇)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监管不到位;四是1个乡(镇)污水处理站污水收集处理率不高;五是1个乡(镇)公厕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全部整改。一是3个乡镇已组织人力清理核实违法图斑,按整改方案分时段进行整改;二是涉及乡镇垃圾处理场垃圾分时段投入使用;三是涉及乡镇已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涉及的矿(砖)场环境恢复已达要求;四是涉及乡镇完成污水收集管道堵塞部分的疏通修缮,目前运转正常。五是涉及乡镇公厕醒目标识及管护制度已经完善,增加公厕管护人员及清扫频次,公厕正常投入使用。

(八)企业审计整改情况

对昌宁县粮油公司2013年至2021年9月涉粮问题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多领取保管补贴5.73万元;二是私设“小金库”243.99万元;三是公款私存5295.93万元;四是决策不当导致国有资产损失37.79万元;五是与云南保山国家粮食储备库共同进行虚假购销稻谷,获利7.18万元;六是选用无资质施工队进行项目建设,涉及投资68.48万元;七是个人侵占公款0.60万元;八是涉嫌存在利用职权为子女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涉及资金1.61万元;九是滥发津补贴24.31万元;十是公务接待违反规定13.75万元;十一是未按规定对出入库粮食进行检验;十二是部分仓库保管账、粮食收购及入库单据缺失,储粮化学药剂管理使用不规范,未严格按规定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超储存年限轮换市县级储备粮,储备粮保管损耗超定额等非金额计量问题。

整改情况:已全部整改。一是多领取保管补贴5.73万元已上交省级财政4.08万元和退回相关部门1.65万元;二是私设“小金库”243.99万元等7个问题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三是选用无资质施工队进行项目建设问题移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处理;四是未按规定对出入库粮食进行检验移送县发展改革局处理;五是公务接待违反规定问题已自行整改;六是部分仓库保管账等非金额计量问题已自行整改。

(九)信息系统审计整改情况

对昌宁县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审计查出问题:一是医院机房物理硬件配置不达标;二是未按要求组织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应急预案培训及演练;三是违规收取医疗服务费等1.17万元;四是应收未收院内职工门诊挂号费及诊查费1.28万元;五是患者身份证号码与姓名不匹配。

整改情况:已全部完成整改。一是医院机房物理硬件配置不达标已整改;二是修改完善应急方案,组织应急培训及演练;三是上交财政违规收取的医疗服务费1.17万元;四是已向职工收回门诊挂号费及诊查费1.28万元;五是患者身份证号码与姓名不匹配问题已完善系统设置。

(十)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处理情况

对上述审计共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3件(县纪委县监委11件,主管部门2件)。一是县发展改革局和县粮油公司涉粮问题专项审计中发现私设“小金库”等问题线索12件,现已全部结案,处理结果:党内严重警告2人,开除党籍及政务撤职1人,政务记过处分1人,书面诫勉问责2人,谈话提醒及批评教育8人,约谈3家单位(公司);二是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移送县纪委县监委问题线索1件,目前正在办理。

二、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步工作措施

全面对标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要求,目前仍有部分问题尚未整改到位,涉及金额8677.14万元。剖析问题根源,主要有:一是县级财力困难。受经济下行、新冠肺炎疫情、减税降费、偿债压力大等因素叠加影响,收入增长乏力,财政自给率持续走低,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造成资金类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整改;二是认识有待提高。部分整改责任单位对审计整改政治属性把握不够精准,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一项常规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措施不力,导致整改成效不够显著;三是问题成因复杂。尚未整改到位的部分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需多方合力共为,长期分阶段来落实整改。

审计整改是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维护审计监督权威的重要保障。县人民政府将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常委会监督指导下,坚持从政治上看、从问题上改,真正把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整改责任再明确、再细化。树牢“旧官不欠账、新官理旧账”思维,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分类逐项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确保每个问题都有人盯、有人管、有人抓;对涉及资金保障问题,制定专项方案,细化资金筹措,确保问题逐项整改落实到位。二是整改力度再加大、再加劲。进一步增强整改工作紧迫感,严格按时限要求加速推进整改,对需要一定周期分阶段整改问题,将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动整改;对于涉及到体制和机制障碍和受客观条件制约,需要持续整改问题,将明确工作目标和方向,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整改。三是制度建设再加强、再完善。把抓好审计问题整改作为“补足短板、堵塞漏洞、去除隐患”的有利契机,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强化财经法纪观念,规范经济管理行为,从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着眼、从加强内部管理入手,制定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务实措施,健全完善依法依规和按制度办事的机制,推动工作更加规范、有序、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