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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MB1533191D/20240718-0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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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医疗保障局多举措抓好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

一是抓实参保动员。强化部门联动,理清全县留守儿童底数。对医保系统儿童参保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未参保儿童做好标识,形成名册,反馈至各乡镇。要求各乡镇针对反馈名册及时进行排查,结合2024年参保扩面工作再次进行参保动员。充分利用各单位定点挂联帮扶、驻村工作队员力量,对未缴费人员做到逐一核实动员,开展敲门行动,力争做到应保尽保。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进村入户、深入学校进行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向全县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发放《致参保学生的一封信》45000份,为困境儿童家庭、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政策咨询,主动对接税务、教育、乡镇、民政等部门,实时比对未参保的留守儿童名单,做好参保缴费工作。全面实行新生儿“落地”参保,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2024年未成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共计55327人,新生儿参保603人。

三是落实待遇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医保待遇清单制度,截至目前,昌宁县留守儿童住院447人次,费用69.03万元,统筹支付34.16万元,大病支付1.7万元,医疗救助6.8万元,进一步减轻留守儿童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同时,将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唇裂、腭裂;儿童尿道下裂;儿童苯丙酮尿症等病种纳入城乡居民重大疾病病种。在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第一诊断符合重大疾病病种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分别按二级医疗机构 80%、三级医疗机构 70%报销,纳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累计。将儿童生长发育障碍(生长激素缺乏症)、小儿脑瘫、儿童免疫缺陷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病种,支付比例达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