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9533025086361308A-/2022-09158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计划 | 发布日期 | 2022-09-15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提升全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昌宁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函〔2022〕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深化重点领域公开
1.是加强市场规则标准公开。
2.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3.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
(二)强化政策解读回应
提高政策咨询服务水平。
(三)强化平台建设管理
优化政务服务热线管理。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段蒋涛 局长
副组长:杨用芝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盛世恩 副局长
成 员:杨 梅 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韩映娥 行政审批改革股负责人
赵陶峰 信息技术股负责人
王建姣 政务服务管理股负责人
李国光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王亚林 政务服务管理股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机关综合办公室,由杨梅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韩映娥、王建姣、赵陶峰、李国光为工作人员。韩映娥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负责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信息公开栏目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王建姣负责做好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信息公开栏目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王亚林负责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运行维护及来件的督促办理;赵陶峰负责做好“昌宁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维护和管理工作;李国光负责做好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开信息公开工作。
责任股室:局机关综合办公室。
(二)深化重点领域公开
1.加强市场规则标准公开。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2022年9月完成《昌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编制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股室:行政审批改革股
2.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拓宽监督投诉渠道。制定《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并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箱,收集、受理企业投诉,对企业的合理投诉进行及时办理;在云南政务服务网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监督投诉方式,受理企业咨询、投诉,督促各事项部门兑现服务承诺;及时受理、答复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在线投诉等栏目收集的企业诉求;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增设“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兜底受理企业在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中的“办不成”之事。二是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畅通政务服务评价渠道,拓展实体大厅评价器、短信、APP、微信小程序、二维码扫码等多渠道服务评价途径,倒逼窗口工作人员兑现服务承诺。
责任股室:行政审批改革股、政务服务股
3.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工作,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透明度,依法公开公共资源项目基本信息、中标(成交)信息、公共资源配置相关主体信用信息等。推进《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落地,进一步规范各乡镇、各部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动态更新全县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开事项,推动有关信息全面公开。
责任股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强化政策解读回应
提高政策咨询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二是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政务公开专区,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
责任股室:政务服务股
(四)强化平台建设管理
优化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建立健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督办、考核、问责和社会监督机制,抓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运行维护及来件的督促办理,积极参与咨询答复、纠正或者限期改正损害营商环境等各类问题,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与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处置办理。
责任股室:政务服务股
四、工作要求
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通报政务公开情况,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对于在各级政务公开督查通报中受到通报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