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9533025086361308A-/2019-0822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计划 | 发布日期 | 2019-08-22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后的昌宁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昌宁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9〕47号) 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让公开透明成为为政府工作新常态,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人民群众更有效地监督政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优化发展环境、维护公平正义、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廉洁办事方面的作用。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确保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并做好政策文件的相互链接。(责任股室:综合办公室)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网民留言办理,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工作制度。(责任股室:综合办公室)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以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和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的推进情况,着力做好压减行政许可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大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公开,进一步完善并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优化提升服务质量。(责任股室:行政审批改革股)
(四)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落实《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8〕72号)要求,及时公开公告信息。(责任股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责任股室:综合办公室)
(六)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一步整合优化各级政务服务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二是优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管理服务,开展二维码创新应用,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向公众提供便民服务事项;完成政府网站与政务服务之间的对接。三是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积极向县融媒体中心开放政务服务入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四是进一步清理整合全县政府热线,推动全县“12345”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问答知识库,除因专业性强、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政务热线外,其他政务热线实现“一号对外”。(责任股室:行政审批改革股、政务服务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深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上来,增强大局意识,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成立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公开”和“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明确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主体,落实人员,细化措施方案,扎实有序推动工作开展,确保政务公开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二)完善机制,做好保障。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总结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定期对计算机和门户网站进行维护,为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做好保障。
(三)强化落实,稳步推进。凡需公开的政务事项,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统一负责,相关股室按要求提供公开内容资料,经局领导审核后方可公开。政务公开要本着简便易行、方便群众和利于监督的原则,注重时效性、准确性,因地制宜,以灵活多样的形式予以公开,政务公开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作出答复,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同时将处理结果及时予以公开。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