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9533025086361308A/20241029-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优化营商环境 | 发布日期 | 2024-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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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园区赋权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行动。昌宁县政务服务局始终坚持以优化政务环境作为服务园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园区功能定位,着力优化服务流程,不断延伸服务链条,持续创新服务方式,为园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一是聚焦政策保障,推动园区事项“园区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云南省开发区和滇中新区赋权事项指导目录 (2023年版) 的决定》(云政发〔2023〕20号)文件要求,昌宁县按照“科学评估自身承接能力,自主选取赋权事项”的原则,积极承接相关赋权事项,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县级事项赋权,承接了县级事项7个主项11个子项。县直各赋权部门均与园区签订了赋权协议,实现办事不出园。
二是聚焦企业需求,推动园区事项“舒心办”。根据园区企业规模和服务需求,结合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办事窗口改革,设置了“产业园区综合服务窗口”,推动园区政务服务“一站式”功能提档升级,并以委托行使、服务前移、审批直报等方式,推动审批事项全链条靠前服务,让企业办事更舒心。
三是聚焦流程优化,推动园区事项“简易办”。组建帮办代办服务小分队,受理、帮办代办产业园区审批服务事项及其他审批部门涉及产业园区项目的审批服务事项,成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组成的业务指导小组,负责对帮办代办服务小分队进行业务培训与指导。下一步,昌宁县政务服务局将配合县产业园区持续抓好园区赋权各项工作,探索推行并联审查、模拟审批等新模式,按照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好、效率最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确保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