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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9533025086361308A-/2020-0727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 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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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四措施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大力简政放权。以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为民服务站为依托,能在村(社区)办的不到乡(镇)办,能在乡镇办的不到县城办,使办事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目前,乡村可办行政职权事项76项,2019年县级承接行政许可事项63项。

二是亮化权力与责任。调整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并公示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做到同一事项名称、依据、类型一致,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与权责清单数据同源,目前,全县41个单位拟共保留行政职权5695项,对应的责任事项共42271项,追责情形共41928项。

三是推行事项集中办。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向部门科室集中,部门科室向政务中心集中,由政务中心窗口对审批事项进行统一受理、办理。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办理所有事,提高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目前,进驻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部门28个,企业4家,事项369项。

四是创新办事模式。推广全程代办,按照“根据需要、委托代办、事后跟踪、全程服务”的原则,精心设计每个细节,向申请人提供量身定制的个性化服务。优化并联审批、容缺审批模式,积极推进多部门联合作业的并联审批模式,解决多头审批、互为前置等问题;实行容缺受理,企业和群众在承诺规定的时间内补齐相关材料、提供核心要件,可以先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