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07F/20230421-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湾甸乡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3-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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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湾甸乡位于昌宁县西南部,地处两市(保山、临沧)三县(昌宁、施甸、永德)结合部,东连更戛乡,南临镇康河,西与施甸县相邻,北与鸡飞镇接壤,乡政府驻地距县城79公里,距保山城114公里,乡域内公路里程达71公里,大链二级公路穿境而过,与施孟二级公路首尾相连,直通清水河中缅国家一级口岸。
全乡国土面积316平方公里,集镇面积1.4平方公里,境内最高海拔2056米,最低海拔608米,辖上甸社区、小街子村、下甸村、大城村、芒回村5个行政村,68个村民小组,2020年末,有常住人口5626户18727人,有汉、傣、彝、苗等15个民族。年平均气温22.2℃,年降雨量882.6毫米。耕地总资源为88475.09亩,其中常用耕地面积85053.09亩,临时性耕地面积3422亩。有效灌溉面积72493.88亩。辖区有枯柯河、攀枝花树河、姚关河等大小河流11条、沟渠72条。有库容24万立方米的水库1座。有高标准农田示范区15000亩,千亿斤粮食项目区3400亩。
1.机构组成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党委、政府统一设置5个党政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另外,设置7个事业单位,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心、财政所。
2.机构职能
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文秘、督查、电子政务、保密、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党员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乡人大主席团、政协联络组、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公路管理、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实施、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发展与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招商引资、搬迁安置、统计、农民负担监督、审计等职责。
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统战、侨务、民族宗教等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职责。
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及资金管理。负责精准扶贫相关工作。做好扶贫开发监测、统计和监督等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渔业、畜牧业、农村能源等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管理、水利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产业发展、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实用技术培训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村镇规划、村容村貌、道路交通建设、生态建设、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退役军人事务、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森林和草原防火、林草和湿地保护、林草病虫害防治、林草产业管理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综合执法中心:代表乡人民政府或根据授权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本中心职责与中央和省、市综合执法机构改革相关规定冲突的,以上级意见为准,待中央和省、市统一明确政策意见后逐步加以规范。
财政所:承担乡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等职责。
3.2022年度人员概况
湾甸傣族乡行政编制27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党委书记1名、乡长1名、人大主席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乡长3名、武装部长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其中1名副科级领导兼任乡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股所级领导职数6名: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1名,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1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1名,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1名。
湾甸傣族乡事业编制34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3名)。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财政所所长1名;股所级领导职数11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3名,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1名,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1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1名(兼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副主任1名,林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综合执法中心主任1名。
2022年末实有在职人54人,行政人员25人,事业人员29人。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年初乡党代会和人代会制定全乡2022年全年工作计划,财政部门根据部门整体支出来设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围绕工作职责设立,绩效目标与年度工作任务相符。
2022年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年初预算收入1,144.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7.78万元,公用经费167.17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工资福利支出和遗属补助,工资福利支出用于保障干部职工正常的工资发放、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纳等;遗属补助用于兑付湾甸乡遗属生活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用于保障湾甸乡日常基本运转、会务、接待等相关工作的需要。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湾甸乡实际收入2,920.8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920.64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同比增加24.96%。
2022年湾甸乡实际支出2,920.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7.22万元,占支出总数的29.69%;商品服务支出222.01万元,占支出总数的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7.42万元,占支出总数的13.26%;资本性支出1,444.18万元,占总支出的49.44%。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预决算编制情况。2022年严格按预决算制度编制预算、预算调整及决算;按规定将所有收入及其安排的支出编入预算,保证部门和单位预算完整性,全年预算基本保证全乡运转;将预算项目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全部预算支出都以预算项目的形式纳入项目库,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预算批复包含政府预算批准、转移支付预算下达、部门预算批复、政府和部门预算公开的管理。
2.预算执行管理情况。一是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上年大幅减少。二是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除专项预算的追加和政策性工资绩效预算的追加外,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良好,未超过本年预算;乡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严格按照预算项目支出,按要求及县财政局通知申报。三是预算调整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监督,接受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审计,预算编制、执行过程都做到有制度、有依据。
3.财务管理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一是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严格执行财政财纪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本级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及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付等有关规范执行,系统财务专项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范执行。二是专项资金严格遵守《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专项资金管理,从源头入手,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合理使用,加强监管,注重宣传,确保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高效率。坚持“专项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三是大力清理和压缩各项往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经费定额管理办法,狠抓勤俭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地节约了财政资金。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对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实施管理情况、整体支出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切实提高单位的绩效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自评组织过程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通过确认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出本年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 前期准备
(1)成立由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乡长为组长的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自评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自评的领导管理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实施
(1)由相关业务部门单位负责,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
(2)由相关业务部门单位负责,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3)由相关业务部门单位负责,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集到的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
(4)实施评价。在各业务部门和财务人员的全力配合下,根据自评方案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根据部门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根据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按照自评方案对履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得分94分,综合评价为优秀,评价公允的反映了单位实际履职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20分)
2022年度各级财政投入部门资金共计2,910.64万元,年初预算1,144.95万元,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按相关预算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严控资金支出,确保工作正常开展。预算执行率254%,此项得分19分。
2.年度目标(80分)
产出指标情况分析(40分):产出指标得分37分,主要扣分项为支付进度率和重点工作完成率,因县级资金调度原因,昌宁县湾甸傣族乡2022年度资金支付率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能按计划完成,三公经费支付率仅达到50%,分别在支付进度扣1分、“三公经费”控制率扣1分,重点工作完成扣1分。
效益指标情况分析(30分):效益指标得分28分,主要扣分项为项目支出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分别扣1分、1分。县级财政资金紧张原因,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农村社会事业、生产发展等项目未能及时兑付,基础设施项目对三农收入提升作用有所降低。
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10分):满意度指标得分10分,年度内部门考核为合格,湾甸乡工作基本达到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湾甸乡2022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及民族融合稳定,完成了乡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总体情况好,但还有部分工作未达到年初目标任务。一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加强。部分绩效指标值设立与年度计划存在差异,三级绩效指标名称设置不够规范,绩效指标类型设定不够规范、准确,没有突出部门职责职能和工作重点方向;二是各项工作推进力度还需加大。农业产业链初具规模但层次较低,缺乏优势品牌支撑,特色产业资源聚合度低;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加剧,可支配财力有限,金融领域风险不容忽视;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尚未根本解决等;三是预算不够精准。由于年初对部分工作的不可预见性,在执行的过程中对部分项目内容进行调整。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的监督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加强对项目的立项审查工作,重点审查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及项目实施的条件,确保财政资金下达后项目得以快速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加强预算编制,在中长期目标基础上合理分配各年度计划目标,缩小预决算差异。二是进一步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力度,扎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编制预算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和优化湾甸乡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进一步完善内部预算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一)将本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湾甸乡年度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明确项目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实施主体、制定绩效目标,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重大新增项目或延续性项目入库和安排预算的重要参考。
(三)将绩效评价纳入湾甸乡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内容,制定责任清单,确保工作落实。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编制时的金额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促进预算项目规范有序开展。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通报承担工作任务的业务部门,对于评价结果较好的项目予以支持,激励其更好地开展工作;对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予以纠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