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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94R/20240322-0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卡斯镇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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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公开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昌宁县卡斯镇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分为98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昌宁县卡斯镇的软硬件水平,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办公环境。使财政所全面达到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要求,财政所为民服务优质、资金使用及时安全、财政运行全面规范,财政管理高效有为、财政公共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的作用显著发挥。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存在问题:资产尚未达到预计使用年限。

2.原因分析:20236月完工,使用时间未满1年。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合理使用资产,定期维护检查,延长使用寿命。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云南省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基层(202212)要求,为大力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下达你镇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35万元。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接到《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云南省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后,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以镇财政所牵头,精心安排部署,安排镇人民政府相关业务员按文件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

2、组织过程。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安排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由各部门结合实际实施项目进行整理绩效自评项目相关资料,细化项目绩效目标。

3、分析评价。分析项目管理情况和资金效益,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共到位资金35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充分做好资金兑付前期工作。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共到位资金35万元,实际支付35万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各县()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高标准完成全省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建设任务。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办公楼外墙翻新405.9平方米;办公楼楼顶铺设防水155.8平方米;办公楼水电改造467.4平方米;办公楼窗户更换安装103.68平方米;办公楼防盗门更换安装24门;办公楼楼梯扶手更换安装25平方米;办公楼蓄水塔安装1个;办公楼新建钢结构卫生间27门;厨房墙面翻新265.3平方米;厨房楼顶铺设防水64.9平方米;厨房水电改造64.9平方米;厨房窗户更换安装14.04平方米;庭院地板改造509.75平方米;大门更换1门;制度牌公示栏制作1块;采购一体式复印机1台;采购监控设备1台;采购档案柜20个;采购电冰箱1台;采购抽油烟机1台;采购餐桌1套;采购橱柜1台;采购台式电脑1台;工程质量国家标准100%完成时间20236月;完成投资35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乡镇财政为民服务优质,财政运行平稳,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完成年初财政预算收入目标1700万元;健全卡斯镇财政职能职责,科学进行财政预算管理,提高内部基础管理水平,改善公共服务环境;工程设计使用年限10年;设备服务使用年限5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经调查群众及工作人员对该项目的满意度95%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了昌宁县卡斯镇财政所的软硬件水平,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办公环境。使财政所全面达到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要求,财政所为民服务优质、资金使用及时安全、财政运行全面规范,财政管理高效有为、财政公共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的作用显著发挥。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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