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94R/20240322-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卡斯镇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4-03-22 |
文号 | 浏览量 |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昌宁县卡斯镇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分为98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昌宁县卡斯镇的软硬件水平,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办公环境。使财政所全面达到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要求,财政所为民服务优质、资金使用及时安全、财政运行全面规范,财政管理高效有为、财政公共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的作用显著发挥。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存在问题:资产尚未达到预计使用年限。
2.原因分析:2023年6月完工,使用时间未满1年。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合理使用资产,定期维护检查,延长使用寿命。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云南省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基层(202212号)要求,为大力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下达你镇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35万元。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接到《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云南省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后,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以镇财政所牵头,精心安排部署,安排镇人民政府相关业务员按文件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
2、组织过程。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安排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由各部门结合实际实施项目进行整理绩效自评项目相关资料,细化项目绩效目标。
3、分析评价。分析项目管理情况和资金效益,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共到位资金35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充分做好资金兑付前期工作。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共到位资金35万元,实际支付35万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各县(区)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高标准完成全省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建设任务。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办公楼外墙翻新405.9平方米;办公楼楼顶铺设防水155.8平方米;办公楼水电改造467.4平方米;办公楼窗户更换安装103.68平方米;办公楼防盗门更换安装24门;办公楼楼梯扶手更换安装25平方米;办公楼蓄水塔安装1个;办公楼新建钢结构卫生间27门;厨房墙面翻新265.3平方米;厨房楼顶铺设防水64.9平方米;厨房水电改造64.9平方米;厨房窗户更换安装14.04平方米;庭院地板改造509.75平方米;大门更换1门;制度牌公示栏制作1块;采购一体式复印机1台;采购监控设备1台;采购档案柜20个;采购电冰箱1台;采购抽油烟机1台;采购餐桌1套;采购橱柜1台;采购台式电脑1台;工程质量国家标准100%完成时间2023年6月;完成投资35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乡镇财政为民服务优质,财政运行平稳,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完成年初财政预算收入目标1700万元;健全卡斯镇财政职能职责,科学进行财政预算管理,提高内部基础管理水平,改善公共服务环境;工程设计使用年限10年;设备服务使用年限5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经调查群众及工作人员对该项目的满意度95%。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了昌宁县卡斯镇财政所的软硬件水平,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办公环境。使财政所全面达到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要求,财政所为民服务优质、资金使用及时安全、财政运行全面规范,财政管理高效有为、财政公共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的作用显著发挥。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