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94R-/2022-1025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卡斯镇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10-25 |
文号 |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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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与制订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指导下级农业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贯彻执行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促进畜牧业的发展;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掌握牧业发展情况,当好领导参谋;抓好本乡的畜牧业生产,畜牧业生产统计等各项工作;负责本乡的畜牧业生产,大力推广先进的养殖技术;负责做好畜禽疫病防治;指导本乡各村的畜牧业生产,搞好服务,协调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小春粮食生产情况
2021年完成全镇小春粮食播种面积2.332万亩,产量520万公斤,其中:小麦播种面积0.31万亩,产量58万公斤;大麦播种面积0.73万亩,产量158万公斤;蚕豆播种面积0.3万亩,产量46万公斤;豌豆播种面积0.22万亩,产量37万公斤;洋芋播种面积0.63万亩,产量182万公斤;冬包谷播种面积0.102万亩,产量31万公斤;其它杂粮播种面积0.04万亩,产量8万公斤。油料播种面积0.31万亩,产量39万公斤。蔬菜种植面积1.652万亩,产量2147.6万公斤;在蔬菜种植面积中,其中大棚蔬菜0.4万亩,建大棚1.53万个;果用瓜0.02万亩,其它作物0.015万亩。
2.大春粮食生产情况
2021年完成全镇大春粮食播种面积3.8942万亩,产量1783万公斤。其中:水稻种植1.1593万亩、包谷2.3349万亩、其他作物0.4万亩,完成大春粮食播种面积3.68万亩的105.8%; 种植蔬菜0.454万亩,产量590.2万公斤,产值2295万元。
3.完成各项科技推广措施
(1)推广良种良法,加快农业科技应用的普及力度。完成水稻旱育秧0.7万亩。完成包谷条播2.2349万亩,高寒山区包谷地膜覆盖0.1万亩。
(2)推广优质品种,树立优质农产品品牌。完成优质粮食种植面积2.45万亩,其中:优质水稻0.95万亩,优质包谷1.5万亩。
(3)统一规划,抓好样板示范。举办水稻样板4000亩,其中邑林社区彩稻样板125亩,卡斯社区优质稻滇屯502样板300亩。
(4)切实完成加强对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工作。重点抓好水稻、玉米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综合防治工作。健全水稻病虫害和玉米草地贪夜蛾的跟踪调查防治,在大塘村及坝区建立监测点4个,及时通报病虫害危害情况。
4.农村宅基地工作开展情况
卡斯镇2020年7月3日后共清理违法建筑占地共112户。其中:卡斯社区12户、龙潭社区1户、龙洞社区2户、大水平社区10户、邑林社区11户、新谷村4户、大塘村26户、兰山社区3户、毛寨村19户、广邑社区23户、客邑社区1户。
5.农业机械化情况
(1)农机管理与服务工作。农业机械化工作围绕“兴机富农,助农增收”这一重点,推动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管理,确保农机作业生产安全。目前我镇拥有大、中小型拖拉机、微耕机共计3216台,其中轮式拖拉机68台、后驱动拖拉机518台、手扶式拖拉机216台、微耕机2414台。年内共检审拖拉机320台,占应检率的62%。开展了农机生产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知识,通过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农机安全知识有了进一步认识,提高了安全生产的认知率。
(2)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10月20日前按上级要求完成大型农业补贴机具15台,分别是:轮式拖拉机4台、联合收割机1台、铧式犁1台、旋耕机9台。
6.茶叶生产情况
我镇共有茶园面积1699亩,其中采摘面积1699亩,年初县下达我镇的茶叶生产任务是:茶叶总产量16万公斤,农业总产值460万元,干毛茶销售平均价29元/公斤。2021年完成茶叶总产量16.5万公斤,农业总产值478.5万元,平均价每公斤29.00元。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中耕1000亩、施肥1000亩、病虫害防治1000亩。
7.渔业生产情况
我镇共有渔业养殖面积337亩,总产量344吨,捕捞量12吨,养殖量332吨。其中池塘养殖面积157亩,产量144吨;水库养殖面积180亩,产量98吨。
8.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安全,结合卡斯镇实际情况,认真按县级要求开展各个时限工作。
9.畜牧产业完成情况
(1)2021年1至10月份完成大牲畜存栏16128头,出栏4036头(其中牛4015头、马15匹、骡6匹);生猪存栏79862头,出栏96486头;羊存栏11868头,出栏9568头;家禽存栏128382羽,出栏157986羽;肉类总产11986吨,禽蛋总产58.1吨。
(2)2021年1至10月份牛存栏在10头以上161户(其中20—29头18户、50头以上6户),羊存栏10头以上218户,猪存栏10头以上1548户,猪存栏50头以上163户,猪存栏100头以上35户。
(3)严格按上级要求开展好春秋季防疫工作,完成两季猪强制免疫97364头,牛强制免疫17840头,羊强制免疫17803只,禽免疫93331只。
(4)目前有生猪规模养殖场15个,存栏生猪4665头。
(5)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 1至6月共检疫屠宰生猪3451头,合格3446头,胴体销毁5头,内脏销毁11副;并对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车辆进行严格的消毒,防止流通环节传播扩散动物疫病。
(6)完成养牛贴息贷款127户,贷款1401.5万元。
10.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1)2021年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9万亩,资金419.96万元。
(2)2021年发放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5.9万亩,资金53.16万元。
(3)2021年能繁母猪投保3438户,8754头,死亡688头,育肥猪投保2258户,15306头,死亡506头,正在申报理赔。2021年能繁母牛投保239户,1512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1867323.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7323.9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1929564.03元对比减少62240.11元,主要原因为上年预算增资调资,该部分资金未在年初预算,上级专项资金拨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90084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0841.92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900639.03元对比增加208.89,主要原因分析为病虫害控制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33518.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0841.92元。与上年1787064.03元对比增加113777.89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21436.5元,占基本支出的95.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9405.42元,占基本支出的4.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113575元对比减少113575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0841.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900639.03元对比增加208.89,主要原因分析为病虫害控制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33518.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6732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24%。主要用于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35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主要用于秋防工作等病虫害控制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52998.35元,其中,流动资产238344.44元,固定资产净值214653.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299.92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42094.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52998.35 | 238344.44 | 978086.4 | 606093 | 0 | 0 | 371993.4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度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无项目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为目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发展理念为统领,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工作主线,严格把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关,认真完成好种植业、畜牧业、水利工程建设等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牢物质基础。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1867323.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7323.9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2021年度支出合计190084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0841.92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执行县级镇级财政政策如《财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十余项制度,不断建立完整制度体系,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进一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了解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自评指标体系
自评指标体系参照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分为一、二、三级指标分别为:
一级指标4项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
二级指标7项分别是投入中的目标设定、预算配置;过程中的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产出中的职责履行;效果中的履职效益。
三级指标20项,分别为
1.绩效目标合理性: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2.绩效指标明确性: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3.在职人员控制率: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4.“三公经费”: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5.基本支出足额保障:预算安排足额保障本年度部门正常工作开展,包括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足额保障。
6.严格预算执行: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7.支出进度率: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8.资金结余率: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9.管理制度健全: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规范部门重点项目资金使用。
10.信息公开及时完整: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11.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12.资产管理安全性: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13.实际完成率: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14.完成及时率: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15.质量达标率: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16.重点工作办结率: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17.经济效益: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18.社会效益: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19.生态效益: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20.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成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召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对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做好报送要求,对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目标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预算配置,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进行评价。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通过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进行评价。
预算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整性、绩效自评开展情总进行评价。经过自评,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资产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进行评价。通过自评,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3)产出情况分析
2021年我单位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单位正常的工作运转。
1.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有所追加(主要为工资提标所致),本年度预算未进行除政策外相关事项的调整。
2.预算管理方面。我单位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4)效果情况分析
2021年完成全镇小春粮食播种面积2.332万亩,产量520万公斤,其中:小麦播种面积0.31万亩,产量58万公斤;大麦播种面积0.73万亩,产量158万公斤;蚕豆播种面积0.3万亩,产量46万公斤;豌豆播种面积0.22万亩,产量37万公斤;洋芋播种面积0.63万亩,产量182万公斤;冬包谷播种面积0.102万亩,产量31万公斤;其它杂粮播种面积0.04万亩,产量8万公斤。油料播种面积0.31万亩,产量39万公斤。蔬菜种植面积1.652万亩,产量2147.6万公斤;在蔬菜种植面积中,其中大棚蔬菜0.4万亩,建大棚1.53万个;果用瓜0.02万亩,其它作物0.015万亩。完成全镇大春粮食播种面积3.8942万亩,产量1783万公斤。其中:水稻种植1.1593万亩、包谷2.3349万亩、其他作物0.4万亩,完成大春粮食播种面积3.68万亩的105.8%; 种植蔬菜0.454万亩,产量590.2万公斤,产值2295万元。
2021年积极推广良种良法,加快农业科技应用的普及力度。完成水稻旱育秧0.7万亩;包谷条播2.2349万亩,高寒山区包谷地膜覆盖0.1万亩。推广优质品种,树立优质农产品品牌。完成优质粮食种植面积2.45万亩,其中:优质水稻0.95万亩,优质包谷1.5万亩。统一规划,抓好样板示范。举办水稻样板4000亩,其中邑林社区彩稻样板125亩,卡斯社区优质稻滇屯502样板300亩。重点抓好水稻、玉米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综合防治工作。健全水稻病虫害和玉米草地贪夜蛾的跟踪调查防治,在大塘村及坝区建立监测点4个,及时通报病虫害危害情况。
2021年切实加强了农业机械化管理,农业机械化工作围绕“兴机富农,助农增收”这一重点,推动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管理,确保农机作业生产安全。目前我镇拥有大、中小型拖拉机、微耕机共计3216台,其中轮式拖拉机68台、后驱动拖拉机518台、手扶式拖拉机216台、微耕机2414台。年内共检审拖拉机320台,占应检率的62%。积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10月20日前按上级要求完成大型农业补贴机具15台,分别是:轮式拖拉机4台、联合收割机1台、铧式犁1台、旋耕机9台。
2021年稳定茶园面积达1699亩,其中采摘面积1699亩,年初县下达我镇的茶叶生产任务是:茶叶总产量16万公斤,农业总产值460万元,干毛茶销售平均价29元/公斤。2021年完成茶叶总产量16.5万公斤,农业总产值478.5万元,平均价每公斤29.00元。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中耕1000亩、施肥1000亩、病虫害防治1000亩。
2021年完成大牲畜存栏16128头,出栏4036头(其中牛4015头、马15匹、骡6匹);生猪存栏79862头,出栏96486头;羊存栏11868头,出栏9568头;家禽存栏128382羽,出栏157986羽;肉类总产11986吨,禽蛋总产58.1吨。牛存栏在10头以上161户(其中20—29头18户、50头以上6户),羊存栏10头以上218户,猪存栏10头以上1548户,猪存栏50头以上163户,猪存栏100头以上35户。严格按上级要求开展好春秋季防疫工作,完成两季猪强制免疫97364头,牛强制免疫17840头,羊强制免疫17803只,禽免疫93331只。目前有生猪规模养殖场15个,存栏生猪4665头。注重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1至6月共检疫屠宰生猪3451头,合格3446头,胴体销毁5头,内脏销毁11副;并对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车辆进行严格的消毒,防止流通环节传播扩散动物疫病。完成养牛贴息贷款127户,贷款1401.5万元。
2021年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9万亩,资金419.96万元;发放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5.9万亩,资金53.16万元;能繁母猪投保3438户,8754头,死亡688头,育肥猪投保2258户,15306头,死亡506头,正在申报理赔;能繁母牛投保239户,1512头。
综上所述卡斯镇2021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支出绩效自评共计得分94分,绩效档次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针对上述问题,将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领导重视,部门牵头,齐抓共管,形成了有力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根据工作职责,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及预算执行责任,明确项目管理主体,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保障项目实施进度高效有序。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从资金源头入手,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合理使用,加强监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确保将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重视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使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有章可循。
加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预算法学习培训,规范预算收支管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加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昌财发〔2022〕70号参照《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