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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94R-/2022-1025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卡斯镇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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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二是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三是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五是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六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七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八是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九是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十是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业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过去的2021年,恰逢建党百年,“十四五”开局,承上启下,意义非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镇党委面对外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新冠疫情深度影响,各种自然灾害频发等严峻挑战,团结带领全镇各族人民,围绕年初各项任务目标,厚植发展优势,抢抓发展机遇,在从严治党中聚力量,在科学谋划中促跨越,在攻坚克难中求奋进,在抢抓机遇中办实事,在保障民生中促和谐,全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

1.坚持强化政治引领不动摇,党的教育实践成效更加显著。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充分发挥意识形态领域作用,进一步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场所功能,用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高站位谋划、高标准学习、高质量推动、高效率落实”的目标,多载体、多元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创新制定“1+N”工作机制,建立“读书班”学习制度,开展党史专题学习16期;依托卡斯特有的红色资源,打造党史学习教育基地3个;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七一”期间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64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2个。扎实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提出规划意见建议463条,形成人才清单、资源清单、需求清单、问题清单各11份。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共列出办实事清单1401件,全部办结完成,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揪心事,群众满意度、凝聚力进一步提升。

2.坚持高质量发展不动摇,全镇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经济指标稳中有升。预计完成农业总产值10.05亿元,增长22%;农村经济总收入12.2亿元,增长12.3%;人均可支配收入18600元,增长13.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5万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亿元。项目建设有效推进。坚定不移把项目投资工作作为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围绕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93亿元。实施各类水利项目7个,人畜饮水、生产用水得到进一步保障。新建10公里农村公路,群众出行更加方便、安全。实施龙潭、龙洞、大水平、兰山4个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为卡斯肉牛养殖发展奠定基础。农业产业全面升级。坚定不移优化产业结构,结合“两区”的气候特点,构造上、下两个片区呈“阶梯”式的产业结构模式,突出上片区“四小产业”核心区打造,一个品种纷繁、互为补充的产业结构逐步形成;突出下片区“万亩水果”、“万亩蔬菜”、“万头养殖”产业打造,“三个万”产业园已初具规模,全镇的产业结构逐步得到优化。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粮食种植面积稳固在6.1万亩,总产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1.36%,粮食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两烟”产业稳固推进,卡斯糖厂复工复产,蔗糖产业将重登舞台。

3.坚持科学建管不动摇,城乡面貌进一步提升。围绕建设“保山最具潜力商旅特色小镇”目标,积极配合县级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对集镇发展空间、用地规划、用地类别等要素重新定量定性,城镇发展空间更加科学、规范。依托“七个专项行动”、“文明乡镇创建”等工作载体,着力完善集镇配套功能,绿化、美化、亮化设施不断完善,扎实开展集镇“占道经营大清理”行动,农贸市场管理有序,商户的“主人翁”意识得到提高,“脏、乱、差”现象进一步改善,集镇建设从“建管”向“运营”大步迈进。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片区动物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全面完成,“厕所革命”稳固推进,全镇卫生厕占比达42%。全镇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农村垃圾得到有效处理,脏、乱、差现象进一步改观,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提升。

4.坚持人民至上不动摇,民生福祉持续改善。按月对“三类对象”开展动态跟踪监测工作,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对新识别“三类对象”采取就业帮扶、资金帮扶、技能培训帮扶等方式,确保稳固脱贫。2021年,脱贫人口外出务工3794人,边缘易致贫人口外出务工34人,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232户,办理展期67户,开展劳动力就业培训9场,参与人员457人次。通过有效跟踪监测,及时开展定点帮扶,全年未发生规模性返贫。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01.5万元,发放城镇低保资金33万元,发放特困人员救助资金136.4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4.8万元,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疫苗接种工作顺利推进。教育质量稳中有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居全县前列,义务教育从均衡发展向优质发展迈进。

5.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不动摇,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加大对辖区河流的巡查力度,全年共发现问题15个,全部整改到位。加大对农村零散养殖户及规模养殖户的监管,确保畜禽粪污得到规范处理。统筹推进“清河行动”,年内完成赵家队河、龙潭河等5条河流的清理。抓实“林长制”工作,切实加大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年内未发生较大偷采盗采林木、较大森林火情火灾,全镇森林覆盖率达46.11%。规范生活垃圾处理流程,做到及时清运、焚烧。农膜回收使用率达96%,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实效,矿山资源恢复治理有序。

6.坚持推进社会治理不动摇,社会保持平安和谐稳定。以“六个一”工作法为抓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党委牵头+村民自治”的方式,抓住少数关键,完善村规民约,深入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基层治理更加有序,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位居全县前列。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社会治安改善明显。加大对禁毒工作的宣传与打击力度,做好吸毒人员的管理,“无毒乡镇”得到进一步巩固。扎实推进命案防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力度,抓实重点人员与重点场所的管理,实现全年“无命案”的成绩。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各项措施,实现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民族团结示范创建有序开展,创建省级民族团结示范村寨6个,市级民族团结示范村1个,县级民族团结示范村4个,均顺利通过验收。防震减灾、应急处置、退役军人、老龄、妇女、儿童等工作得到扎实有序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7.坚持管党治党不动摇,党的建设取得新成效。基层党建全面加强。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遵守“第一议题”制度,做到逢会必学。持续抓好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双联互促”工作机制,调整完善“镇村组”三级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区,落细落小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构建全覆盖“包保联系”责任体系。严格按照“五个基本”要求扎实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回头看”,全镇53个党组织均达到先进党支部标准。打造龙潭社区大泺部和卡斯社区袁家寨2个“党建+乡村振兴”基层党建示范点。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头雁”工程扎实有效推进,后备干部和乡土人才库得到进一步充实。盘活利用集体资产,集体经济得到长足发展。2021年累计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432万元,较2020年增加96.4%。党风廉政和反腐工作深入推进。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推动廉政谈话实现全覆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高质量开展“作风之问,发展之变”大讨论活动,深入整治“怕、拖、推、散、浮、庸”等作风顽疾,共查摆班子问题194个,个人问题1708个,均进行了整改。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专项行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清流毒—云南在行动》等警示教育片66场次,并形成观后感、学习心得192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心有所惧、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2.昌宁县卡斯镇财政所,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3.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4.昌宁县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其中公务用车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2021年度收入合计45,876,385.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438,965.33元,占总收入的99.0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37,420.00元,占总收入的0.95%。与上年41,901,511.14对比增加3974874.19元,增长9.49%,主要原因为农林水支出项目增加。下达2021年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省级补助经费358324.2元,下达卡斯镇龙潭社区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00000元,下达2021年水稻生产扶持项目补助资金600000.00元,下达农村厕所革命省级补助资金410873.70元,下达2021年晾晒烟替代种植补助资金200000.00元,下达2021年香料烟种植项目补助资金320000.00元,下达龙潭社区大泺部自然村2021年少数民族示范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0元,下达2021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项目补助资金62000.00元,下达2021年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补助经费40000.00元,下达2021年市级驻村工作队员经费10000.00元,下达昌宁县枯柯河流域(卡斯片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补助资金3300000.00元,下达兰山村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0元,下达龙洞村肉牛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6000000.00元,下达大水平社区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0元,2021年烤烟种植项目补助资金869000.00元,下达龙潭社区珠芽魔芋种植项目补助资金500000.00元,下达兰山社区修建排水沟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元,下达农村危房改造16000.00元,下达2021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568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2021年度支出合计46,892,878.61元。其中:基本支出14,426,757.76元,占总支出的30.77%;项目支出32,466,120.85元,占总支出的69.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40,802,786.14元对比增加6090092.47元,增长14.93%,主要原因分析为农林水支出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日常支出14,426,757.76元。与上年14,386,821.52元对比增加39936.24元,增长0.28%,主要原因为年终增资调资支出数不在年初预算范围,项目结余资金支出完成。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616,722.50元,占基本支出的87.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10,035.26元,占基本支出的12.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466,120.85元。与上年26,415,964.62元对比增加6050156.23元,增长22.90%,主要原因为农林水项目资金较上年收入增加支出随之增加。

具体项目情况为:2021年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省级补助经费358324.20元,龙潭社区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00000.00元,2021年水稻生产扶持项目补助资金600000.00元,农村厕所革命省级补助资金410873.70元,2021年晾晒烟替代种植补助资金200000.00元,2021年香料烟种植项目补助资金320000.00元,龙潭社区大泺部自然村2021年少数民族示范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0元,2021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项目补助资金62000.00元,2021年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补助经费40000.00元,2021年市级驻村工作队员经费10000.00元,昌宁县枯柯河流域(卡斯片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补助资金3300000.00元,兰山村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0元,龙洞村肉牛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6000000.00元,大水平社区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0元,2021年烤烟种植项目补助资金869000.00元,龙潭社区珠芽魔芋种植项目补助资金500000.00元,兰山社区修建排水沟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16000.00元,2021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568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51,434.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16%。与上年28,719,526.12元对比增加7931908.44元,增长27.62%,主要原因为农林水项目资金较上年收入增加支出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551,011.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9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06,396.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补助资金支出及民政优抚救助资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23,935.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主要用于全员核酸检测实战演练乡镇经费、在职人员医疗保险以及相关卫生健康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85,037.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卡斯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渗滤处理设施修复、生态护林员补助、天然林停伐补助等林业项目资金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8,485,053.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43%。主要用于2021年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省级补助,龙潭社区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2021年水稻生产扶持项目补助,农村厕所革命省级补助,2021年晾晒烟替代种植补助,2021年香料烟种植项目补助,龙潭社区大泺部自然村2021年少数民族示范村建设项目补助,2021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项目补助,2021年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补助经费,2021年市级驻村工作队员经费,昌宁县枯柯河流域(卡斯片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补助,兰山村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龙洞村肉牛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大水平社区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2021年烤烟种植项目补助,龙潭社区珠芽魔芋种植项目补助,兰山社区修建排水沟项目补助,农村危房改造,2021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护补助、秋防工作等病虫害控制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0000元,支出决算为350,978.24元,完成预算的92.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3729.24元,完成预算的143.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7249元,完成预算的51.0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控制支出,保证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逐年递减。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26751.24元,增长56.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9929.24元,增长114.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78元,下降2.8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控制支出,保证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逐年递减,但因公车购置时间年久、车辆老化,于2021年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3,729.24元,占69.44%;公务接待费支出107,249.00元,占30.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3,729.2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61,900.00元,购置车辆1辆。卡斯镇现使用的公务用车因购置时间长久、长时间下村工作车辆老化,同时镇域范围大、机关工作人员多,现有车辆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上报上级部门,于2021年5月份新购置1辆1.4L排量161900元的一汽大众迈腾黑色小型轿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1,829.2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车辆保有量为11辆,其中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卡斯镇2021年度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7,24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7,2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卡斯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7,291.54元,与上年1,633,166.53元对比增加84125.01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支出增加。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修维护费、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等支出。其中: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1618743.88元,具体为办公费709191.71元,电费87372.09元,邮电费21543.38元,差旅费24642.00元,维修维护费36400.00元,会议费46250.00元,培训费15000.00元,公务接待费107249.00元,劳务费2481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829.24元,公务用车购置161900.00元,工会经费55500.46元,其他交通费247050.0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98547.66元,具体为办公费75424.72元、差旅费9375元、工会经费1747.94元、其他交通费用12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资产总额292324899.35元,其中,流动资产20585860.34元,固定资产净值1445348.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1559181.89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6005881.93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56319017.4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6675.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92324899.35

20585860.34

6137265.90

2370328.5

1499500

0

2267437.4

0

21559181.89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6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6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昌宁县卡斯镇龙洞村肉牛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卡斯镇龙洞村肉牛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经《关于2021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有关事项的函》(沪合组办﹝2021﹞7号)文件批准,项目实施方案经县级评审组统一审查,经昌宁县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昌沪组〔2021〕8号)文件批复实施方案,昌宁县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昌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项目事业计划并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的通知》(昌沪滇办〔2021〕8号)下达实施计划,根据文件要求及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具体实施计划及投资情况如下:

(1)养殖厂房建设:建设钢结构肉牛养殖厂房5幢6000平方米;建饲料青贮窖1个2层4480立方米。

(2)管理用房建设:建砖混结构管理用房1幢2层481.55平方米。

(3)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建堆粪间1幢3024平方米,建污水沉淀池1座150立方米,架设排污管道1500米。

(4)道路硬化:硬化进场C30混凝土道路1000米,厚0.2米,宽5米。

(5)电力配套设施建设:安装250kVA变压器1台。

计划总投资600万元,全部为申请2021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项目资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组织实施好昌宁县卡斯镇龙洞村肉牛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成立了由镇纪委书记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及部分村民为成员的项目执行监督小组。成立了分管领导任组长、项目办、龙洞社区村两委领导为成员的项目实施小组暨绩效评价工作小组。项目前期,结合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任务,制订出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在实施过程中,严格对照建设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完工后,对照前期既定目标,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查找差距、不足,制订时限进行整改完善,努力向绩效目标靠拢。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计划总投资600万元,全部为申请2021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项目资金。截至目前,2021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项目资金到位600万元,已全部拨付。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使用,实际到位资金600万元,已累计拨付资金600万元,拨付资金为到位资金的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昌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昌开组〔2020〕8号)和《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昌宁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昌开组〔2019〕12号)文件执行。镇政府和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资金管理、工程进度及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投资效益发挥,资金具体由财政所统一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采取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办法和措施,杜绝了私拉、挪用、贪污工程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了工程的圆满完成。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计划实施项目1个,按时效推进1个,执行率为100%;

计划建设钢结构肉牛养殖厂房5幢6000平方米,全面完成,执行率为100%;

计划建设建饲料青贮窖1个2层4480立方米,全面完成,执行率为100%;

计划建砖混结构管理用房1幢2层481.55平方米,全面完成,执行率为100%;

计划建堆粪间1幢3024平方米,全面完成,执行率为100%;

计划建污水沉淀池1座150立方米,全面完成,执行率为100%;

计划架设排污管道1500米,全面完成,执行率为100%;

计划硬化进场C30混凝土道路1000米,全面完成,执行率为100%;

计划安装250kVA变压器1台,全面完成,执行率为100%;

②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产业产值预计达1750万元,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560万元,带动增加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全年总收入304.46万元。

③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1520人,受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1323人,带动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人数36人,村集体每年增加经济收入12万元。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带动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持续增收年限达10年。

⑤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农业经营主体满意度为95%,受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满意度为9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按计划全部完成,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项目的管理与使用,确保正常发挥效益。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完工以后,通过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开展该项目的目标绩效评价工作,该项目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区广大群众的努力和共同参与,圆满完成了建设任务。在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项目合同制,健全了机构,落实了责任,强化了宣传,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制定了制度,保证了工程质量。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良龙洞村的产业发展结构,为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扶贫效益,该项目的绩效评价自评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评价工作结束以后,该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完成情况同步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接收到任何建议或意。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是一种科学的项目管理手段,对于推进项目建设的进度,提高执行力具有现实而重要的意义。同时通过自评,可有效检视项目建设效果,确保项目按计划实现预期目标,正常发挥效益。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昌宁县枯柯河流域(卡斯片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经《关于昌宁县枯柯河流域(卡斯片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昌巩固振兴组〔2021〕25号)文件批准实施,于2021年12月20日开工建设,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在2022年9月完成建设任务。计划建设古树池保护82.17立方米,古树枝条支架13株;民族手工艺品展销中心1个,改造工艺品展室313.50平方米及室外附属工程;硬化进村主干道路0.57公里,建设民族特色围墙160米;建设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座,铺设污水收集管道3119米,建设公厕39.25平方米;购置垃圾收集车2辆,购置垃圾收集箱5个;实施墙面傣族风格工程96.77平方米、房屋顶部装饰工程75平方米,建设热区水果采摘体验种植园30亩。总投资420.41万元,其中:申请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00万元,自筹资金20.41万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组织实施好昌宁县枯柯河流域(卡斯片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成立了由镇纪委书记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及部分村民为成员的项目执行监督小组。成立了分管领导任组长、项目办、龙潭社区村两委领导为成员的项目实施小组暨绩效评价工作小组。项目前期,结合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任务,制订出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在实施过程中,严格对照建设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完工后,对照前期既定目标,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查找差距、不足,制订时限进行整改完善,努力向绩效目标靠拢。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20.41万元,其中:申请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00万元,自筹资金20.41万元。截至目前,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际到位330万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使用,执行33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昌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昌开组〔2020〕8号)和《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昌宁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昌开组〔2019〕12号)文件执行。镇政府和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资金管理、工程进度及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投资效益发挥,资金具体由财政所统一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采取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办法和措施,杜绝了私拉、挪用、贪污工程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了工程的圆满完成。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计划实施项目1个,按时效推进1个,执行率为100%;

计划建设古树池保护82.17立方米,古树枝条支架13株,目前正在建设中,执行率为100%;

计划民族手工艺品展销中心1个,改造工艺品展室313.50平方米及室外附属工程,目前正在建设中,执行率为100%;

计划硬化进村主干道路0.57公里,建设民族特色围墙160米,目前已建设完成,执行率为100%;

计划建设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座,铺设污水收集管道3119米,建设公厕39.25平方米,目前已建设完成,执行率为100%;

计划购置垃圾收集车2辆,购置垃圾收集箱5个,目前正在建设中,执行率为100%;

计划实施墙面傣族风格工程96.77平方米、房屋顶部装饰工程75平方米,目前已建设完成,执行率为100%;

计划建设热区水果采摘体验种植园30亩,目前正在建设中,执行率为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带动周边群众发展现代农业种植,有效实现经济增收,人均收入不低于3万元,效益指标执行率为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区受益群众满意度为100%,项目区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项目方案建设时限要求,该项目计划在2022年9月份完成建设,目前正在建设中。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约330万元,下步,卡斯镇将进一步采取具体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加快建设进度,积极克服困难,争取尽快完工。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完工以后,通过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开展该项目的目标绩效评价工作,该项目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区广大群众的努力和共同参与,圆满完成了建设任务。在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项目合同制,健全了机构,落实了责任,强化了宣传,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制定了制度,保证了工程质量。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实现了受益区群众经济增收,该项目的绩效评价自评分为96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评价工作结束以后,该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完成情况同步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接收到任何建议或意。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资金下拨及使用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绩效跟踪;三是绩效评价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卡斯镇全员核酸检测实战演练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7月12、13日卡斯镇组织镇机关、镇直各单位、村社区、志愿者500余名工作人员在全镇11个村社区设立16个采样点有序组织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上报采样目标人数为33883人,通过对辖区内所有人员进行采样后对剩余人数进行比对实际外出务工人员4262人,导致,出现多于实际应检人员数量,因此卡斯镇实际应检人数为29621人。截止7月13日10:50,卡斯镇完成了所有辖区范围内应采人员的采样工作,完成采样29664人,占任务100.15%。其中:常住人口26030人,流动人口3634人,重症精神病无法进行采样188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接到《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2〕70号)后,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以镇财政所牵头,精心安排部署,安排镇疫情防控办按文件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

(2)组织过程。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安排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由各部门结合实际实施项目进行整理绩效自评项目相关资料,细化项目绩效目标。

(3)分析评价。分析项目管理情况和资金效益,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全员核酸检测实战演练项目资金下达至卡斯镇30万元,资金下达后,镇疫情防控办积极与镇财政所对接协调,充分做好资金兑付前期工作,资金到位率为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全员核酸检测实战演练项目资金下达至卡斯镇30万元,镇疫情防控办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与各村(社区)核对检测所需物资,充分准备财政拨款报账材料,目前执行数为30万元,执行率为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报账制度,积极与财政所对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规范、完整,记账依据完备。资金运行安全,无截留、挪用等违纪现象,项目完成情况较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年内已完成全镇核酸检测29664人,产出质量、数量、成本等指标均能按时按量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项目的效益指标,预定应检测人员为29621人,实际已完成检测29664人,完成率100.15%。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经调查,因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卡斯镇组织辖区内人员开展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筛查能力,快速掌握了辖区人群健康状况,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镇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服务对象的满意度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经核查,部分村社区在上报“开展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对象花名册”时,工作人员没有正确理解“辖区内所有人口”的含义,将今年已外出务工的人员计入了花名册进行上报,通过对辖区内所有人员进行采样后对剩余人数进行比对实际外出务工人员4262人,导致上报人数33883人,出现多于实际应检人员数量,因此卡斯镇实际应检人数为29621人。最终完成采样29664人,占任务100.15%

下步,卡斯镇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在外务工和流动人口情况的排查,确保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我镇2021年全员核酸检测实战演练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分为98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已在镇级、村级进行粘贴公示。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资金下拨及使用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绩效跟踪;三是绩效评价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

1.项目名称:昌宁县卡斯镇龙潭社区大泺部自然村2021少数民族示范村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于2021年6月18日开标,由云南蒂福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并于2021年6年20日开工建设,至2021年11月15日完工。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示范户建设:完成建设示范户10户,其中:特色宜居示范户2户,增收致富示范户2户,明礼重教示范户2户,团结和谐示范户2户,遵纪守法示范户2户。

(2)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建设生产道路硬化1048米,宽2.5-6米;建设排灌沟渠4条1500米,规格为:0.3×0.45米、0.4×0.45米、0.5×0.45米;建粪污收集池30座;安装6米高灯杆太阳能路灯30盏。

(3)产业发展:建热区水果采摘体验园1个,占地15亩,配套灌溉、大棚等附属设施。

(4)科技培训:开展以爱国教育、特少民族发展以及农业种养科技为内容的培训1期260人次。

完成总投资109.5万元,为计划投资的102%,其中:少数民族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自筹资金9.5万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组织实施好昌宁县卡斯镇龙潭社区大泺部自然村2021少数民族示范村建设项目,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成立了由镇纪委书记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及部分村民为成员的项目执行监督小组。成立了分管领导任组长、项目办、龙潭社区村两委领导为成员的项目实施小组暨绩效评价工作小组。项目前期,结合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任务,制订出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在实施过程中,严格对照建设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完工后,对照前期既定目标,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查找差距、不足,制订时限进行整改完善,努力向绩效目标靠拢。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00万元,全部为申请少数民族专项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实际到位少数民族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已全部拨付。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使用,实际到位资金100万元,已累计拨付资金100万元,拨付进度为计划的100%,拨付资金为到位资金的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昌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昌开组〔2020〕8号)和《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昌宁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昌开组〔2019〕12号)文件执行。镇政府和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资金管理、工程进度及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投资效益发挥,资金具体由财政所统一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采取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办法和措施,杜绝了私拉、挪用、贪污工程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了工程的圆满完成。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计划实施项目1个,按时效推进1个,执行率为100%;完成建设示范户10户;完成建设生产道路硬化1048米;建设排灌沟渠4条1500米;建粪污收集池30座;安装6米高灯杆太阳能路灯30盏;建热区水果采摘体验园1个,占地15亩;开展以爱国教育、特少民族发展以及农业种养科技为内容的培训1期260人次。

②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带动农户增收户均1000元,带动项目区产业发展。

③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区群众受益452人。

④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区受益群众满意度为95%,项目区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9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按计划全面完成建设内容。下一步,卡斯镇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达到年初设定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完工以后,通过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开展该项目的目标绩效评价工作,该项目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区广大群众的努力和共同参与,圆满完成了建设任务。在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项目合同制,健全了机构,落实了责任,强化了宣传,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制定了制度,保证了工程质量。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区的基础设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极大方面群众生产生活,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打下坚实基础,该项目的绩效评价自评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评价工作结束以后,该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完成情况同步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接收到任何建议或意。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是一种科学的项目管理手段,对于推进项目建设的进度,提高执行力具有现实而重要的意义。同时通过自评,可有效检视项目建设效果,确保项目按计划实现预期目标,正常发挥效益。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昌宁县卡斯镇2021年水稻生产扶持项目补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2021年水稻生产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经县级评审组统一审查,经《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昌宁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粮食产业示范和魔芋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昌开组〔2021〕12号)文件批复,根据文件要求及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具体实施计划及投资情况如下:1.新建稻田彩绘观光示范基地120亩,包括购进种子150kg、技术培训20人次、机耕路1080m、灌溉沟渠686m、卡斯邑林彩稻观景台24m2、标识牌1块,以及肥料、病虫害防治。2.新建有机彩色水稻种植示范基地880亩,包括购进种子1100kg、技术培训80人次、标识牌2块,以及肥料、病虫害防治。

计划总投资60万元,全部为申请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组织实施好卡斯镇2021年水稻生产扶持项目,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成立了由镇纪委书记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及部分村民为成员的项目执行监督小组。成立了分管领导任组长、项目办、卡斯社区村两委领导为成员的项目实施小组暨绩效评价工作小组。项目前期,结合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任务,制订出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在实施过程中,严格对照建设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完工后,对照前期既定目标,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查找差距、不足,制订时限进行整改完善,努力向绩效目标靠拢。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计划总投资60万元,全部为申请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截至目前,实际到位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0万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使用,实际到位资金60万元,已累计拨付资金60万元,拨付进度为计划的100%,拨付资金为到位资金的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昌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昌开组〔2020〕8号)和《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昌宁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昌开组〔2019〕12号)文件执行。镇政府和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资金管理、工程进度及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投资效益发挥,资金具体由财政所统一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采取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办法和措施,杜绝了私拉、挪用、贪污工程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了工程的圆满完成。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计划实施项目1个,按时效推进1个,执行率为100%;完成建设稻田彩绘观光示范基地120亩,包括购进种子150kg、技术培训20人次、机耕路1080m、灌溉沟渠686m、卡斯邑林彩稻观景台24m2、标识牌1块,以及发放施用农家肥120亩、病虫害防治药物120亩;完成有机彩色水稻种植示范基地880亩,包括购进种子1100kg、技术培训80人次、标识牌2块,以及发放施用农家肥880亩、病虫害防治药物880亩。

②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带动农户增收189万元,其中直接带动样板区1000亩,亩可增产12%、达672kg,亩实现增收1440元,预计总增收144万元;项目辐射带动区3000亩,亩可增产10%、达660kg,亩实现增收150元,预计总增收45万元。

③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辐射带动卡斯镇卡斯社区、客邑社区、广邑社区、新谷村、大塘村等11个项目区周边村(社区)700户2450人种植高优水稻3000亩。

④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通过订单农业方式实现有机彩色水稻种植品种的合理搭配,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扩大有机彩色水稻面积和绿色时间,改善田间环境,实施绿色植保、公共植保。积极推广有机肥料使用,减少化肥使用量,使用低毒高效农药,降低农药残留,减少田间污染。

⑤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区受益群众满意度为95%,项目区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9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按计划全面完成建设内容。下步,卡斯镇将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切实做到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专款专用,确保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完工以后,通过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开展该项目的目标绩效评价工作,该项目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区广大群众的努力和共同参与,圆满完成了建设任务。在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项目合同制,健全了机构,落实了责任,强化了宣传,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制定了制度,保证了工程质量。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卡斯镇农业产业发展转型升级,拓宽群众增收致富渠道,该项目的绩效评价自评分为95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评价工作结束以后,该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完成情况同步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接收到任何建议或意。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是一种科学的项目管理手段,对于推进项目建设的进度,提高执行力具有现实而重要的意义。同时通过自评,可有效检视项目建设效果,确保项目按计划实现预期目标,正常发挥效益。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护补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卡斯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护补助项目,保障11名公益林护林员管护工资的正常发放,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接到《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2〕70号)后,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以镇财政所牵头,精心安排部署,安排林业服务中心按文件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

(2)组织过程。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安排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由各部门结合实际实施项目进行整理绩效自评项目相关资料,细化项目绩效目标。

(3)分析评价。分析项目管理情况和资金效益,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下达至卡斯镇9.73374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护林员工资,资金下达后,林业服务中心积极与镇财政所对接协调,充分做好资金发放前期工作,资金到位率为100%。

②预算执行情况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护补助项目资金下达至卡斯镇9.73374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护林员工资,林业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收集护林员银行卡号,充分准备拨款报账材料,目前执行数为9.733749万元,执行率为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报账制度,积极与财政所对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规范、完整,记账依据完备。项目到户资金直接打护林员户银行账号,由林业服务中心提前收集护林员银行卡,资金直接通过财政所发放至护林员账户,资金运行安全,无截留、挪用等违纪现象,项目完成情况较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年内已完成全镇公益林管护工资发放,产出质量、数量、成本等指标均能按时按量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项目的效益指标,预定受益11户,实际已完成受益11户。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经调查,该项目服务对象的满意度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卡斯镇严格按照年初绩效目标贯彻执行,加强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压实人员责任,做到在岗在位,并按时发放人员工资。

6.绩效自评结果

我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护补助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分为92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已进行粘贴公示。提升森林生态效益功能,使服务对象满意。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单位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我镇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资金下拨及使用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绩效跟踪;三是绩效评价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七

1.项目名称: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管护补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卡斯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护补助项目项目,保障8名天然林护林员管护工资的正常发放,提高天然林生态效益。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接到《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2〕70号)后,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以镇财政所牵头,精心安排部署,安排林业服务中心按文件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

(2)组织过程。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安排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由各部门结合实际实施项目进行整理绩效自评项目相关资料,细化项目绩效目标。

(3)分析评价。分析项目管理情况和资金效益,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管护补助项目资金下达至卡斯镇12.13600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护林员工资资金下达后,林业服务中心积极与镇财政所对接协调,充分做好资金发放前期工作,资金到位率为100%。

②预算执行情况

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管护补助项目资金下达至卡斯镇12.13600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护林员工资,林业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收集护林员银行卡号,充分准备拨款报账材料,目前执行数为12.136004万元,执行率为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报账制度,积极与财政所对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规范、完整,记账依据完备。项目到户资金直接打护林员户银行账号,由林业服务中心提前收集护林员银行卡,资金直接通过财政所发放至护林员账户,资金运行安全,无截留、挪用等违纪现象,项目完成情况较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年内已完成全镇天然林管护工资发放,产出质量、数量、成本等指标均能按时按量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项目的效益指标,预定受益8户,实际已完成受益8户。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经调查,该项目服务对象的满意度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卡斯镇严格按照年初绩效目标贯彻执行,加强天然林护林员管理,压实人员责任,做到在岗在位,并按时发放人员工资。

6.绩效自评结果

我镇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管护补助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分为94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已进行粘贴公示。提升森林生态效益功能,使服务对象满意。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单位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我镇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资金下拨及使用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绩效跟踪;三是绩效评价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①机构组成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卡斯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办发〔2019〕143号)文件规定,卡斯镇机关内设5个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林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心、财政所。

核定人员编制71名,其中行政编制30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党委书记1名、镇长1名、人大主席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镇长3名、武装部长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其中1名副科级领导兼任镇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股所级领导职数6名: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1名,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1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1名,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1名;事业编制41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4名)。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财政所所长1名;股所级领导职数11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3名,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1名,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1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1名(兼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副主任1名,林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综合执法中心主任1名。

②机构职能

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文秘、督查、电子政务、保密、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党员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镇人大主席团、政协联络组、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公路管理、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实施、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发展与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招商引资、搬迁安置、统计、农民负担监督、审计等职责。

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统战、侨务、民族宗教等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职责。

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及资金管理。负责精准扶贫相关工作。做好扶贫开发监测、统计和监督等工作。

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渔业、畜牧业、农村能源等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管理、水利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卡斯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产业发展、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实用技术培训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卡斯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村镇规划、村容村貌、道路交通建设、生态建设、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卡斯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退役军人事务、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森林和草原防火,森林、草原和湿地保护,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产业管理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综合执法中心。代表镇人民政府或根据授权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本中心职责与中央和省、市综合执法机构改革相关规定冲突的,以上级意见为准,待中央和省、市统一明确政策意见后逐步加以规范。

卡斯镇财政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主承担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监管等职责。

③2021年度人员情况

卡斯镇人民政府2021年末在职在编实有69人。其中:行政29人,事业40人。

实有公务用车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公务用车3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卡斯镇2021年主要预期目标是:农业生产总值达9.9亿元,增长20%以上;农村经济总收入达12亿元,增长10%以上;农民人均所得18500元,增长13%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定在1650万元以上;现价工业总产值达1.5亿元,增长1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在3亿元以上;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各项定量考核任务。

(3)财政收支运行情况

①收入支出总预算安排情况

收入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5万元。分税种完成情况为:增值税379万元,企业所得税4万元,个人所得税80万元,资源税6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万元,房产税86万元,印花税9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49万元,土地增值税39万元,车船税45万元,耕地占用税21万元,契税81万元,烟叶税1087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万元。

支出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90万元。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4万元,农林水支出1812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17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9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万元,收入总计87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9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94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5万元,支出总计8790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②政府性基金总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953万元,支出953万元。

③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收入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90.49万元,比上年的2924.83万元增665.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3.4万元,比上年的1265.33万元减311.93万元。

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5.14万元,比上年的2871.95万元增793.19万元。按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5.1万元,比上年度增49.8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比上年度减6.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64万元,比上年度减5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39万元,比上年度减23.46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8.5万元,比上年度增41.15万元;农林水支出1848.51万元,比上年度增791.33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920.28万元,比上年度增137.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4.81万元,比上年度减249.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57.27万元,比上年度减9.98万元;资本性支出1752.78万元,比上年度增914.9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3.4万元,比上年的1265.33万元减311.9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0.4万元,比上年的1208.33万元减227.93万元。按功能分类为:城乡社区支出953.4万元,其他支出27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为:商品服务支出20万元,资本性支出960.4万元。

④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021年卡斯镇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52.65万元。具体结转明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5.02万元,农林水支出66.44万元,其他支出27万元。

2021年卡斯镇年末结转结余资金51万元。具体结转明细为:节能环保支出21万元,农林水支出30万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①财务管理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实现政府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二是加强预算管理,确保职能的有效履行;三是加强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五是加强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保证政府财务活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②决算组织情况:以财政所为工作中心,民政办、林业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积极参与、配合,严格按县财政局预算股、国库股部门决算部署会的安排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决算工作。

③编报情况:决算编制的过程中注重对各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的分析、资金绩效的评价。为继续实行部门预算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提高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前瞻性、连续性、约束性。

④审核情况:预决算编制后,由各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报经镇人民政府镇长、分管财税工作的副镇长审核汇总上报县财政局。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社会公共事业发展。

(2)自评指标体系

自评指标体系参照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分为一、二、三级指标分别为:

一级指标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

二级指标中投入的二级指标为目标设定、预算配置;过程的二级指标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产出的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效果的二级指标为履职绩效。

三级指标:

绩效目标是否设立:绩效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根据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是否充分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绩效目标准确性: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预算安排知否符合履职目标:根据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履职目标以“三定”方案为准。

预算完成率: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调整率: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支出进度率: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资金结余率: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变动率: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政府采购执行率: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性: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资金使用合规性: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预决算信息公开信和完整性: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单位成本产出: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的成本产出。

管理制度健全性: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资产管理安全性: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固定资产利用率: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实际完成率: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经济效益: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效益: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三级指标中项绩效目标是否设立、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准确性属目标设定,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属预算配置。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出进度率、资金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属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信和完整性、基础信息完善性属预算管理。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属资产管理。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属职责履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属履职效益。

(3)自评组织过程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成立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孙继红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杞中林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罗 玲 镇财政所所长

李鹏程 镇农业中心主任

张洪源 镇林业中心主任

李旖旎 镇财政所统管会计

李明丽 镇财政所资金会计

李帅云 镇项目办工作人员

杨 涛 镇人民政府报账员

许桥元 镇农业中心报账员

陆小伟 镇林业中心报账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财政所,由杞中林副镇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要求组织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目标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预算配置,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进行评价。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通过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进行评价。

预算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整性、绩效自评开展情总进行评价。经过自评,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资产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进行评价。通过自评,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3)产出情况分析

卡斯镇2021年主要预期目标是:农业生产总值达9.9亿元,增长20%以上;农村经济总收入达12亿元,增长10%以上;农民人均所得18500元,增长13%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定在1650万元以上;现价工业总产值达1.5亿元,增长1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在3亿元以上;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各项定量考核任务。

年末,完成农业总产值10.05亿元,增长22%;农村经济总收入12.2亿元,增长12.3%;人均可支配收入18600元,增长13.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5万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亿元;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93亿元;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4)效果情况分析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卡斯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职,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攻坚克难,继续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

①坚持高质量发展不动摇,全镇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经济指标稳中有升。预计完成农业总产值10.05亿元,增长22%;农村经济总收入12.2亿元,增长12.3%;人均可支配收入18600元,增长13.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5万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亿元。项目建设有效推进。坚定不移把项目投资工作作为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围绕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93亿元。实施各类水利项目7个,人畜饮水、生产用水得到进一步保障。新建10公里农村公路,群众出行更加方便、安全。实施龙潭、龙洞、大水平、兰山4个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为卡斯肉牛养殖发展奠定基础。农业产业全面升级。坚定不移优化产业结构,结合“两区”的气候特点,构造上、下两个片区呈“阶梯”式的产业结构模式,突出上片区“四小产业”核心区打造,一个品种纷繁、互为补充的产业结构逐步形成;突出下片区“万亩水果”、“万亩蔬菜”、“万头养殖”打造,“三个万”产业园已初具规模,全镇的产业结构逐步得到优化。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粮食种植面积稳固在6.1万亩,总产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1.36%,粮食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两烟”产业稳固推进,卡斯糖厂复工复产,蔗糖产业将重登舞台。

②坚持科学建管不动摇,城乡面貌进一步提升。

围绕建设“保山最具潜力商旅特色小镇”目标,积极配合县级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对集镇发展空间、用地规划、用地类别等要素重新定量定性,城镇发展空间更加科学、规范。依托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文明乡镇创建”等工作载体,着力完善集镇配套功能,绿化、美化、亮化设施不断完善,扎实开展集镇“占道经营大清理”行动,农贸市场管理有序,商户的“主人翁”意识得到提高,“脏、乱、差”现象进一步改善,集镇建设从“建管”向“运营”大步迈进。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片区动物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全面完成,“厕所革命”稳固推进,全镇卫生厕占比达42%。全镇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农村垃圾得到有效处理,脏、乱、差现象进一步改观,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提升。

③坚持人民至上不动摇,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按月对“三类对象”开展动态跟踪监测工作,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对新识别“三类对象”采取就业帮扶、资金帮扶、技能培训帮扶等方式,确保稳固脱贫。2021年,脱贫人口外出务工3794人,边缘易致贫人口外出务工34人,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232户,办理展期67户,开展劳动力就业培训9场,参与人员457人次。通过有效跟踪监测,及时开展定点帮扶,全年未发生规模性返贫。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01.5万元,发放城镇低保资金33万元,发放特困人员救助资金136.4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4.8万元,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疫苗接种工作顺利推进。教育质量稳中有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居全县前列,义务教育从均衡发展向优质发展迈进。

④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不动摇,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

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加大对辖区河流的巡查力度,全年共发现问题15个,全部整改到位。加大对农村零散养殖户及规模养殖户的监管,确保畜禽粪污得到规范处理。统筹推进“清河行动”,年内完成赵家队河、龙潭河等5条河流的清理。抓实“林长制”工作,切实加大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年内未发生较大偷采盗采林木、较大森林火情火灾,全镇森林覆盖率达46.11%。规范生活垃圾处理流程,做到及时清运、焚烧。农膜回收使用率达96%,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实效,矿山资源恢复治理有序。

⑤坚持推进社会治理不动摇,社会保持平安和谐稳定。

以“六个一”工作法为抓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党委牵头+村民自治”的方式,抓住少数关键,完善村规民约,深入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基层治理更加有序,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位居全县前列。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社会治安改善明显。加大对禁毒工作的宣传与打击力度,做好吸毒人员的管理,“无毒乡镇”得到进一步巩固。扎实推进命案防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力度,抓实重点人员与重点场所的管理,实现全年“无命案”的成绩。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各项措施,实现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民族团结示范创建有序开展,创建省级民族团结示范村寨6个,市级民族团结示范村1个,县级民族团结示范村4个,均顺利通过验收。防震减灾、应急处置、退役军人、老龄、妇女、儿童等工作得到扎实有序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⑥坚持管党治党不动摇,党的建设取得新成效。基层党建全面加强。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遵守“第一议题”制度,做到逢会必学。持续抓好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双联互促”工作机制,调整完善“镇村组”三级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区,落细落小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构建全覆盖“包保联系”责任体系。严格按照“五个基本”要求扎实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回头看”,全镇53个党组织均达到先进党支部标准。打造龙潭社区大泺部和卡斯社区袁家寨2个“党建+乡村振兴”基层党建示范点。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头雁”工程扎实有效推进,后备干部和乡土人才库得到进一步充实。盘活利用集体资产,集体经济得到长足发展。2021年累计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432万元,较2020年增加96.4%。党风廉政和反腐工作深入推进。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推动廉政谈话实现全覆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高质量开展“作风之问,发展之变”大讨论活动,深入整治“怕、拖、推、散、浮、庸”等作风顽疾,共查摆班子问题194个,个人问题1708个,均进行了整改。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专项行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清流毒—云南在行动》等警示教育片66场次,并形成观后感、学习心得192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心有所惧、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卡斯镇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共计得分91分。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预算执行分析不够全面深入。原因:预算执行分析仅停留在简单的数据汇总,没有从全方位、多角度分析财政支出状况,科学评价资金绩效。改进措施:加强预算执行分析,提高资金绩效评价质量。

(2)财务人员对预算编制、执行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原因:财务人员对预算编制与执行工作不熟悉,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偏差。改进措施: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综合能力。

(3)加强项目管理。根据上述问题,我镇项目领导小组,对重大项目进行专家评估论证,对项目申报、资金拨付、工程进度、报账材料等进行了严格管理,做到项目信息共享,各自把关、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同时加强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做到设计、申报、实施、验收、交付使用、日常管护全程有档可查。

(4)加强管理人员、会计人员的培训,建立一支廉洁、高效、务实、专业化的财政财务管理人员队伍,要求全体人员,一方面要坚持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另一方面要学业务、学技能,掌握专业知识,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后,卡斯镇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各部门及各单位,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主要经验及做法

卡斯镇2022年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首先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制定评价目标和范围,然后通过绩效自评,填写自评指标体系评分表,形成自评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通过绩效评价可以对部门整体投入、支出及产生的最终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估,以便制定更完善的管理体系,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昌财发〔2022〕70号参照《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