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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94R-/2021-1022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卡斯镇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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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面对错综复杂的发展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全面监督下,镇人民政府迎难而上、克难而进、主动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增长好于预期,群众生活保障有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面小康取得决定性成就。概而言之,就是“年份不同以往、举措不同寻常、成效不同凡响”。2020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慎终如始、团结抗疫。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指示要求,坚持党的统一领导,组建一支庞大的人民队伍,构建全民参与的联防联控体系,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在全民皆兵的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夺取了全镇无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优异战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稳步推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和复学,执行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18条措施,全面落实各级抗疫战疫政策,最大限度减少和对冲疫情对经济的不利影响。

2.尽锐出战,打赢脱贫攻坚战。紧紧围绕脱贫成效巩固20条措施,全面开展“百日总攻”“百日提升”“百日巩固”三个百日行动,扎实推进产业、就业、“三保障”等提升工作。全面排查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推行“日动态、周分析、月整改”工作制度,建立“扶贫风险防控基金”,不断提升综合保障能力,杜绝“边脱边增”情况发生。成功举办“扶智扶志”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影响脱贫质量最恶性的“毒瘤”彻底割除。大力整改“一兜了之”问题,强化控辍保学,加强群众技能培训,着力开发扶贫产品,高位推进消费扶贫,鼓励和引导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落实各项社会兜底保障政策,实现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清零”,顺利通过国家大普查,为卡斯同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注重典型引路,打造大竹林“党建+乡村振兴”示范点,实现组织、人才、产业、生态、文化五个振兴,为脱贫攻坚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造亮点、探索经验。

3.精准施策发展新格局。面对疫情防控压力,镇人民政府主动作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解决农副产品外输难、外出务工难、项目开工难等制约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大问题,在疫情防控艰难的情况下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向好态势。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10.86亿元,同比增长11.4%;农业生产总值8.24亿元,同比增长20.5%;人均可支配收入16334元,同比增长1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2018.64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69亿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超过2亿元,圆满完成年初各项既定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用好各级惠农政策,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着力构建“一小三个万”产业结构,成功举办第三届“火腿、松露节”,火腿、大蒜等农特产品价格在去年基础上翻番,得到山区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四小产业”核心区打造成效明显,品种纷繁、互为补充的产业结构逐步形成。大力推进大水平、邑林、龙潭、龙洞片区果蔬连片种植,“万亩水果”、“万亩蔬菜”产业园打造稳步推进、初具规模。成功引进东方希望、好宜多、健乐3个万头生猪养殖企业和欣然千头肉牛养殖企业,全面开启卡斯“万头养殖”新征程。

4.深化改革,构建展新动能。持续深化改革,坚定不移推行班子成员挂钩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制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阿撒赖温泉开发项目、世纪商城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客运综合体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文广中心、粮管所迁建项目推进顺利,集镇扩容提质取得新成绩,集镇功能进一步完善。坚定不移的推进市场化保洁,压实“门前三包”管护责任,着力整治散养禽犬行为、车辆乱停乱放行为,集镇管护水平再上新台阶,酒店、餐馆、超市等经营主体发展迅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加快流动,集镇经济快速发展。立足发展大局,年内累计实施各类项目9个,投入资金2000万,道路、水利等乡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得到提升。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了大塘大竹林、广邑浪坝塘、卡斯袁家寨等一批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完成厕所改造1020座,群众“主人翁”管护意识大幅提升,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探索经验、打好基础。着眼长远发展,以项目包装为主要抓手高质量谋划“十四五”规划编制,储备谋划一批“美丽坝区”和“美丽山区”建设为主的投资过亿元的大项目,这些项目将直接改变卡斯发展命运。

5.尽力而为,交出民生新答卷。一如既往把最优的资源、最多的资金投入民生领域,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持续巩固。公共卫生水平再上新台阶,持续推进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慢性病人等重点人群建档管理,实现全覆盖;社会保障更加有力,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8.92%和99.04%,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享受城乡基本医疗补偿5600人次;以讲政治的高度推进殡葬改革,2020年卡斯镇亡故267人,全部实行火化,其中符合条件的102人全部安葬于公墓,依托疫情防控纵深推进“移风易俗”,民间风气大幅好转;积极探索和推进自治、德治、法治、智治“四治融合”治理模式,推进“枫桥经验”本土化,建设邑林“智慧村庄”,探索大竹林村规民约“村八条”,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命案防控、刑事案件处置、缉枪治爆、民事纠纷调解等各项工作,全年调处信访案件85件,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大幅提升;紧盯安全生产领域,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5次,取得了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优异成绩;支持防震减灾、档案、退役军人、老龄、妇女、儿童、共青团等工作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6.解放思想,营造发展新气象。依托“市情大讨论”深入开展覆盖全镇干部职工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政风持续向好发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抓实“最不满意三项工作”整改,从严整治“业务能力不能支撑政治站位”“领导干部违规借贷”和“领导干部违规领取社会保障”等问题,深化“以案促改”,全面开展警示教育,政治生态持续净化,政府系统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周碰头”制度,大力推行现场办公,着力解决干部不作为、不敢为、不会为的问题,做到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干部,倒逼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群众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件,办结率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卡斯镇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卡斯镇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892631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926311.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66823530.59元对比减少了27897218.89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较上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7827611.78元。其中:基本支出11994022.08元,占总支出的31.71%;项目支出25833589.7元,占总支出的68.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66199991.79元对比减少了28372380.01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94022.08元。与上年19940785.50元对比减少了7946763.42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506655.46元,占基本支出的8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87366.62元,占基本支出的1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833589.7元。与上年16160358.4元对比增加9673231.3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44351.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06%。与上年36101143.9元对比减少了10356792.14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森水支出等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59286.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5%,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9198.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64425.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3%。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死亡抚恤、临时救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58461.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主要用于计生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006297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8%。主要用于涉农整合项目资金、扶贫专项资金、沪滇帮扶资金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支付冬春救助补助。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0000元,支出决算为224227元,完成预算的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3800元,完成预算的66.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427元,完成预算的53.5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控制支出,保证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逐年递减。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6525.33元,下降10.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798.33元,下降7.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727元,下降13.1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控制支出,保证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逐年递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800元,占50.75%;公务接待费支出110427元,占49.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8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38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本年度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1042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042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因公务活动,与我镇有业务往来需要接待的相关单位人员的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7366.62元,与上年9629848.54元对比减少8142484.92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车使用、会议庆典等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34421392.15元,其中,流动资产12619748.1元,固定资产242462.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1559181.89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66815.5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31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4421392.15

12619748.1

2765397

552000

1027600

0

1185797

0

21559181.89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概况

1、机构组成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镇党委、政府统一设置4个党政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坚持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管理性职能收归政府,公益性职能进一步强化,经营服务推向市场的要求,从加强、完善农业和农村社会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设置6个股所级事业单位,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财政所。

2、机构职能

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党员培训教育、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规划、国土资源管理、乡村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

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信访工作等职责。

镇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不设政协机构,明确1名党委副书记兼政协联络组组长。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服务平台的框架在党政办公室设置“为民服务中心”,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事项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窗口式”办公,推行办事代理制,方便群众办事。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制定全镇2020年全年工作计划,根据部门整体支出来设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围绕工作职责设立,绩效目标与年度工作任务相符。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收入合计3648916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89166.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卡斯镇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5281414.08元。其中:基本支出11994022.08元,占总支出的34%;项目支出23287392元,占总支出的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执行县级镇级财政政策如《财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十余项制度,不断建立完整制度体系,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进一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了解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自评指标体系参照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分为一、二、三级指标分别为:

一级指标4项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

二级指标7项分别是投入中的目标设定、预算配置;过程中的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产出中的职责履行;效果中的履职效益。

三级指标20项,分别为

1.绩效目标合理性: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2.绩效指标明确性: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3.在职人员控制率: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4.“三公经费”: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5.基本支出足额保障:预算安排足额保障本年度部门正常工作开展,包括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足额保障。

6.严格预算执行: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7.支出进度率:部门(单位)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8.资金结余率: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9.管理制度健全: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规范部门重点项目资金使用。

10.信息公开及时完整: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11.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12.资产管理安全性: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13.实际完成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14.完成及时率: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15.质量达标率: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16.重点工作办结率: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17.经济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18.社会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19.生态效益: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20.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成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召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对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做好报送要求,对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目标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预算配置,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进行评价。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通过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进行评价。

预算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整性、绩效自评开展情总进行评价。经过自评,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资产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进行评价。通过自评,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是否帐实相符;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我单位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单位正常的工作运转。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有所追加(主要为工资提标所致),本年度预算未进行除政策外相关事项的调整。

预算管理方面。我单位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针对上述问题,将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7.主要经验及做法

领导重视,部门牵头,齐抓共管,形成了有力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根据工作职责,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及预算执行责任,明确项目管理主体,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保障项目实施进度高效有序。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从资金源头入手,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合理使用,加强监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确保将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重视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使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有章可循。

加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预算法学习培训,规范预算收支管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加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附表10—附表1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昌财发〔2021〕72号《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