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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94R-/2020-1022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卡斯镇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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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围绕大目标,经济运行从“稳增”向“稳健”迈进

2019年,顶住经济持续下行的压力,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增。实现农业生产总值6.84亿元,增长23.34%;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9.75亿元,增长11%;完成规模以下工业总产值2.33亿元;农民人均所得达14584元,增长11.5%;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07亿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02万元,增长22.3%;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超过1亿元,在去年基础上翻番。农业产业发展呈健康态势,“两烟”产业逐渐走向可持续发展道路,烤烟生产总值达2938.51万元,香料烟生产总值达3962.78万元,实现“两烟”税收总额达1518.28万元。粮食总产稳固在2.17万吨,生猪、牛羊、家禽总产持续增长,实现果蔬总产值1.57亿元;成功举办“第二届‘兰山火腿节’和首届‘松露节’”,火腿、洋芋、松露等一批卡斯农特产品走出县门,以火腿、洋芋、花椒为主的“四小产业”产值达2500万元,成为促农增收的主要渠道,“千亩百万株”清香木产业园等规模农业发展稳步推进,农业产业成为持续推进卡斯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重要支撑。

2.坚守主战场,脱贫攻坚从“扶贫”向“致富”迈进

持续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坚持机构不撤、队伍不散、目标不变、责任不减的“四不原则”,持续在脱贫攻坚战场上发起总攻,以“零举证”的成绩顺利通过省级第三方评估验收。制定了《卡斯镇加强后续扶持巩固脱贫成果实施方案》、《卡斯镇贫困对象动态监测实施方案》等一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压实责任;累计投入资金2984万元,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综合保障、基础建设和人居环境提升、扶贫扶志“九大工程”,不断巩固和扩大扶贫开发成效;进一步完善农户与企业利益联结机制,6家龙头企业向366户建档立卡户分发37.6万元“企业红利”;268个公益性岗位和3244人次外出务工,巩固145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固脱贫;累计发放900万元小额贷款,解决了180户农户想发展但无启动资金这一老大难问题;909人次享受教育扶持政策,动态监测“控辍保学”,实现年内“零辍学”;全面实施医疗、养老、社会兜底保障工程;38268人缴纳防贫保险31万元,从源头上筑起发生贫困的“拦水坝”;年内实现190户541人脱贫,贫困发生率降至0.11%,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3.立足新定位,美丽集镇从“建管”向“运营”迈进

立足卡斯良好的发展局势,紧紧围绕将卡斯打造成为市级“美丽集镇”和“县域经济发展次中心”两大目标,统筹“建管运营”全面推进。种植三角梅、向日葵等多种花卉,推进集镇美化、彩化、香化工程;芒尾加油站、农贸市场D户型建成投入使用,安达加油站、客运综合体全面启动建设,世纪商城1期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集镇基建工程稳步推进;持续以9个《通告》和《一封信》为管护依据,深入推进领导挂钩、单位包干、经营户协同、社会参与的模式管护集镇,全年开展6次集中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散养畜禽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加大土地收储力度,建立班子成员挂钩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制度,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实现“难请进来”到“不请自来”的历史性转变,成功签约阿撒赖温泉开发项目,计划投资4847万元,老供销社旧址即将焕然一新,成为休闲娱乐、聚集人气的新节点;水世界开发项目从框架协议推进到投资协议,到2021年底,一座星级酒店和一个水上乐园将落地卡斯。各位代表,镇人民政府时刻牢记使命,从不停止集镇建设的步伐,成功将粮管所、供销社这些承载着几代人情怀的老资源盘活,在留住老一辈人乡愁的同时,把沉睡的资源变成流动的资金,未来我们将不断加大建设力度,把卡斯集镇打造成为传统和现代融合发展的新城市,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高效流动,惠及更多卡斯人民。

4.强化补短板,基础设施从“配齐”向“优化”迈进

牢固树立抓投资、抓项目就是抓发展、促跨越的理念,不断夯实镇域经济发展基础。累计投入2000万元,实施兰山社区沪滇帮扶功能提升项目、糖料核心基地建设项目、塘田村庄道路修复工程、龙洞、新谷、客邑3个村(社区)村委改造项目、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等各类项目8个;投资20万元修复明山水库南北干渠、西大沟和其它坝塘沟渠,进一步改善农田水利设施,确保果蔬、香料烟等富民产业健康发展。全面推开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摸清旱厕底数,完成厕所改造830座,为2020年全覆盖改造打下良好的基础;强势推进“河长制”“路长制”工作,着力整治非法采石采砂,大力实施植树造林工程,美丽村庄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影响群众生活质量的短板正在一项一项补齐。

5.聚焦大民生,社会事业从“惠及”向“共享”迈进

一如既往把最优的资源、最多的资金投入民生领域,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教育教学质量横向比较有进步、纵向比较有提升,教育设施进一步得到完善;公共卫生水平稳步提升,抗菌药物专项治理成效明显,门诊使用率从37%降到20%,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慢性病人等重点人群建档管理实现全覆盖,中医药推广取得实质性进展;社会保障更加有力,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8.31%和99.08%,适时调整社会兜底保障级别,全年累计发放各类保障资金830万元;殡葬改革成果有效巩固,全镇火化率达100%,公墓入葬率达60%,厚养薄葬的新风尚逐渐形成;社会治理水平大幅提升,积极推进“枫桥经验”本土化,村规民约村民自治试点成效明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命案防控、刑事案件处置、缉枪治爆、民事纠纷调解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刑事案件破案率达40%,远远超过全县平均水平,调处信访案件85件;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3次,发现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取得了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优异成绩;支持防震减灾、档案、退役军人、老龄、“工青妇儿”等工作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6.适应新常态,政府职能从“主动”向“互动”迈进

牢牢抓住政府职能转变,纵深推进深化改革,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紧紧抓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查找政府工作存在的不足并落实整改;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大力推行现场办公,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7件;201人安装“一部手机办事通”,服务群众逐渐向“指尖”转移;构建注重严管严教严防的鲜明导向,用好“周碰头、旬督查、月清单、季点评”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断提升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行政单位: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2019年末在职在编实有人员39人,其中: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收入合计64778332.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778332.1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2018年31034410.38元对比增加33,743,921.81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2019年将财政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实拨到财政专项资金专户)纳入预算指标进行核算,如易地搬迁资金(新增债券)、村集体经济项目、核桃提质增效项目、2019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等。土地出让资金增加2000多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4435713.39元。其中:基本支出50039633.39元,占总支出78%;项目支出14396080元,占总支出的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18年31066395.38元对比增加33,369,318.01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2019年将财政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实拨到财政专项资金专户)纳入预算指标进行核算,如易地搬迁资金(新增债券)、村集体经济项目、核桃提质增效项目、2019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等。土地出让资金收益支出增加2000多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障卡斯镇人民政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40785.50元。与2018年27686402.38元对比减少7745616.88元,减28%,主要原因是经费中专项支出部分列入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卡斯镇人民政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96080元。与2018年1390000元对比增加13,006,080。增长主要原因:2019年将财政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实拨到财政专项资金专户)纳入预算指标进行核算,如易地搬迁资金(新增债券)、村集体经济项目、核桃提质增效项目、2019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3686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与2018年29076402.38元对比增加5,260,463.12元,增长118%,主要原因历年项目结余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92791.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643347.04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59244.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693271.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2815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主要用于涉农整合项目资金、扶贫专项资金、沪滇帮扶资金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用于道路修复。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22.其他(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民族宗教事务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0752.33元,完成预算的6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3598.33元,完成预算的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7154元,完成预算的6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节省“三公”经费的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8,669.25元,下降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2807元,下降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1,476.25元,下降3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严格按标准安排住宿和用餐,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提前审批制度,节省“三公”经费的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598.33元,占49%;公务接待费支出127154元,占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598.33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3598.3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本年度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7154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2715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因公务活动,与我镇有业务往来需要接待的相关单位人员的接待。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29848.54元,与2018年11685800.03元对比减少2,055,951.49元,下降18%,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车使用、会议庆典等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部门资产总额31515133.79元,其中,流动资产9636231.44元,固定资产2760397.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32,708.2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4990340.61元,固定资产减少2,139,127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1,2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1,28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部门绩效作整体支出绩效,已独立的在政府网站公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①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党委、人民政府统一设置5个党政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另外,设置6个股所级事业单位,即: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昌宁县卡斯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昌宁县卡斯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昌宁县卡斯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昌宁县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昌宁县卡斯镇财政所。

②机构职能

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各个机构职能如下:

昌宁县卡斯镇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党员培训教育、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昌宁县卡斯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规划、国土资源管理、乡村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

昌宁县卡斯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

昌宁县卡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信访工作等职责。

昌宁县卡斯镇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及资金管理。负责精准扶贫相关工作。做好扶贫开发监测、统计和监督等工作。

昌宁县卡斯镇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不设政协机构,明确1名党委副书记兼政协联络组组长。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服务平台的框架在党政办公室设置“为民服务中心”,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事项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窗口式”办公,推行办事代理制,方便群众办事。

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昌宁县卡斯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昌宁县卡斯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昌宁县卡斯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昌宁县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昌宁县卡斯镇财政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主要职责是承担编制镇财政预算、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等职责。

③2019年度人员概况。

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2019年末在职在编实有人员39人,其中: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厅机关在申报预算的同时,设立了以下主要绩效目标:

① 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互制约、互为因果关系。生态效益的好坏,直接涉及到全局和长期的经济效益。维护好生态平衡,做到既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又获得良好的生态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形成生态经济效益。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态效益进行评价,进行可行性分析,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开始项目,以求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② 通过商品和劳动的对外交换所取得的社会劳动节约,以尽可能少的劳动耗费取得尽量多的经营成果,或是以同等的劳动耗费取得更多的经营成果。

③ 财政保障足额的基本支出。

④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使用。

⑤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铺浪费及控制行政成本的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制定行政成本控制目标和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按差旅费规定的级别乘坐相应的交通工具和安排住宿,会议不安排宴请。公务接待不上烟酒和高档菜肴,不喝高档酒。

⑥ 各级党政机关要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带头厉行节约,加大经费减支力度,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继续做好深化财政改革有关工作,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管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控制国际会议、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进一步控制差旅、会议、文件等一般性支出。

⑦ 严格执行行政成本管制制度和厉行节约成本的规定,加强了公务差旅费、会务费的管理,控制了三公经费的支出,实行公务卡结算等措施,有效控制了成本的增加。上年,该项目支出实现零增长,有效控制了成本的增长。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我单位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以及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财务管理办法、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及货币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①财政收支运行情况

2019年部门决算完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679484.3元,为年初预算数10,510,145.45元的330%。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98847.89元。

2019年部门决算完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36865.5元,为年初预算数10,510,145.45元的327%,增支23,826,720.05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92791.5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9244.19元,卫生健康支出693271.75元,节能环保支出1040000元,农林水支出20281558元,交通运输支出5000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00元,其他支出10000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卡斯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卡斯镇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自评指标分为四大类,总分100分,分别是投入指标15分、过程指标30分、产出指标30分、效果指标25分。每一大类指标又明细划分到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具体明细如下:

① 投入指标

投入指标的二级指标是目标设定(7分)和预算配置(8分)。

目标设定的三级指标为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目标准确性(4分),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预算配置的三级指标为在职人员控制率(2分),本指标考察在职人员数量控制情况,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三公经费”变动率(3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重点支出安排率(3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② 过程指标

过程指标的二级指标是预算执行(15分)、预算管理(12分)、资产管理(3分)。

预算执行的三级指标为预算完成率(4分),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调整率(2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支付进度率(5分),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结余结转率(4分),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

预算管理的三级指标为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4分),本指标用以考核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资产管理的三级指标为管理制度健全性(1分),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资产管理安全性(1分),本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性运行情况;固定资产利用率(1分),该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程度。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③ 产出指标

产出指标的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30分),三级指标为完成及时率(10分),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质量达标率(10分),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重点工作办结率(10分),该指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④ 效果指标

效果指标的二级指标为履职效益(25分)。三级指标为经济、社会、生态效益(18分),该指标考核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7分),该指标考核部门履行职责产生的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情况。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3)自评组织过程

① 前期准备。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集到的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

② 组织实施。实施评价:财务人员在业务处室人员的全力配合下,根据自评方案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根据部门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根据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按照自评方案对履职效益和质量做出评判;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自评报告。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卡斯镇2019年投入情况:一是绩效目标合理性(总分3分,得分3分)。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二是绩效目标准确性(总分4分,得分4分);三是在职人员控制率(总分2分,得分2分);四是“三公经费”变动率(总分2分,得分2分);五是重点支出安排率(总分3分,得分3分),2019年所有项目都纳入重点项目进行管理,严格项目预算安排。

综上所述,投入指标共计15分,得分15分。

(2)过程情况分析

一是预算完成率(总分4分,得分4分),二是预算调整率(总分2分,得分1分);三是支付进度率(总分5分,得分4分),扣分原因是完成年终进度,按季度预算执行数有差距;四是结余结转率(总分4分,得分4分),2018年末结余689万元,2019年结余194万元;五是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性(总分3分,得分3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等,各项工作开展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六是资金使用合规性(总分5分,得分5分),各项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七是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总分4分,得分4分),严格按照《预算法》进行预决算公开;八是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总分1分,得分1分)。九是资产管理安全性(总分1分,得分1分),资产保存完整、处置规范、账实相符;十是固定资产利用率(总分1分,得分1分),资产配置、使用合理有效、无闲置固定资产。

综上所述,过程指标共计30分,得分28分。

(3)产出情况分析

卡斯镇2019年实现农业生产总值6.84亿元,增长23.34%;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9.75亿元,增长11%;完成规模以下工业总产值2.33亿元;农民人均所得达14584元,增长11.5%;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07亿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02万元,增长22.3%;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超过1亿元,在去年基础上翻番。农业产业发展呈健康态势,“两烟”产业逐渐走向可持续发展道路,烤烟生产总值达2938.51万元,香料烟生产总值达3962.78万元,实现“两烟”税收总额达1518.28万元。粮食总产稳固在2.17万吨,生猪、牛羊、家禽总产持续增长,实现果蔬总产值1.57亿元。

一是职责履行完成及时率(总分10分,得分10分);二是质量达标率(总分10分,得分10分),扣分原因为业务水平及其他原因部分工作完成质量还需要提高;三是重点工作办结率(总分10分,得分10分)。

综上所述,产出指标共计30分,得分30分。

(4)效果情况分析

2019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0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000万元的110%。

一是履职效益经济效益(总分6分,得分6分);二是社会效益(总分6分,得分6分);三是生态效益(总分6分,得分6分);四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总分7分,得分6分)。综上所述,效果指标共计25分,得分24分。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针对上述问题,责成相关业务处室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由于是首次实施,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在实施过程中,请经验丰富的人员适当予以现场指导。下一步将专门针对卡斯镇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实施方案预报。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0〕9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