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94R/20240408-00010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卡斯镇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4-04-08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参与制订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
2.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
3.指导下级农业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4.贯彻执行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促进畜牧业的发展;
5.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掌握牧业发展情况,当好领导参谋;
6.抓好本乡的畜牧业生产,畜牧业生产统计等项工作;
7.负责本乡的畜牧业生产,大力推广先进的养殖技术,做好畜禽疫病防治;
8.指导本乡各村的畜牧业生产,搞好服务,协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农村宅基地工作开展;认真按上级要求开展好宅基地审批工作,由专人负责。
2.农机管理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积极开展好农机生产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知识,按上级要求开展好拖拉机到期报废工作及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安全,结合卡斯镇实际情况,认真按县级要求开展各个时限工作并按时完成各种相关材料的报送。
4.惠农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做好能繁母牛母猪及育肥猪保险收缴及理赔工作,开展好粮食种植业保险收缴及受灾上报工作,做好耕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及农民种粮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
5.生猪屠宰及外调检疫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生猪屠宰及外调检疫工作。
6.农村沼气池安全监管工作;继续做好农村沼气安全宣传和监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98217.2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98217.2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366.66元,同比增长0.3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98217.23元,其中:本年收入元2598217.23,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98217.2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366.66元,同比增长0.3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98217.2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98217.23元,其中:基本支出2598217.23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366.66元,同比增长0.3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人员工资、保险和工会经费增加;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2598217.23元,其中:人员经费2436307.55元;公用经费161909.68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3.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997.44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08977.7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农林水支出2095242.07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跟事业运行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5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4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528752.48元,其中,流动资产347736.32元,固定资产181016.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3829.41元,固定资产减少12709.6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昌宁县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附件2-1.2024年农业中心预算公开目录.doc】
附件【附件2-2.2024年农业中心预算编制说明.doc】
附件【附件2-4.2024年农业中心“三公”经费编制说明.docx】
附件【附件2-3.2024年农业中心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