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94R-/2023-020400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卡斯镇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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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卡斯镇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一)因公出国(境)费(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昌宁县卡斯镇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卡斯镇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5.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6.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7.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8.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业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卡斯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办发〔2019〕143号)文件规定,卡斯镇机关内设5个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林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心、财政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卡斯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建议为:农业生产总值达12亿元以上,增长10%以上;农村经济总收入达14.9亿元以上,增长11%以上;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500元以上,增长11%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在1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达2.9亿元以上;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2.2亿元以上。
围绕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5个方面工作:
1.围绕扩大有效投资,全力提高发展动力
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不断优化投资结构,坚定不移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全力改善基础设施。加大村组道路建设力度,计划投入资金1000万元以上,硬化大塘、邑林、大水平等村(社区)道路15公里以上。依托弥链高速公路项目,提质改造邑林村委会通往官庄、旧寨、马场3个村民小组的农村公路;持续完善水利设施,依托保山坝区大型灌区项目,科学规划,完善大水平、龙潭、龙洞等社区的灌溉水网,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持续提高耕地质量,争取项目资金2000万元以上,实施龙潭社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积极对接,争取龙洞社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尽快复工;持续完善农业设施,整合涉农资金150万元以上,推进机耕道路提质、烤烟调制房修复等工作。
全力推进集镇现代化。围绕“保山最具潜力的商旅特色集镇”发展定位,持续优化集镇功能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夯实发展基础。科学规划,打造白马河北侧以农药、化肥、农机、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销售为主的农业商业街6000平方米以上,推进农用物资市场标准化发展。招商引资5000万元以上,打造枯柯河畔以住宿、餐饮、休闲娱乐、民族展室为一体的民宿酒店。持续跟进粮管所迁建项目,顺势启动海银地产二期工程建设。投资300万元以上,完善集镇污水管网,增设停车位、道路安防、监控系统等设施,进一步推进集镇功能发展。
2.围绕调优产业结构,全力推进乡村振兴
把“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不断提高发展质量。
全力优化产业布局。根据卡斯的立体气候特点,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山、坝产业结构。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6.1万亩以上、产量2.3万吨以上。不断巩固“两烟”生产成效,计划种植烤烟8500亩以上、实现产值3600万元以上,种植香料烟6000亩以上、实现产值2100万元以上。持续推进“果蔬”规模化发展,种植各类蔬菜4万亩以上、产值3.2亿元以上,柑橘、芒果、香蕉等热带水果保有面积稳定在2万亩以上,产值1.5亿元。合理发展畜禽养殖业,探索发展牧草、红薯等产业,促进全镇产业繁荣发展。
全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结合全镇产业基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00万元以上,打造农业示范样板区5个,全力引领乡村振兴。以龙潭、卡斯两个社区为中心,打造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建立果蔬分选、果蔬烘干、小包装净菜3条生产线,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不断推动卡斯果蔬产业向精细化、科技化转变;以邑林社区为中心,打造“粮菜轮作”示范区,发展优质粮菜种植2000亩以上,建设低温冷藏、自动化加工等配套设施,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增加土地利用价值。以大水平社区为中心,打造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无土栽培科技示范大棚10亩,高效种植草莓、圣女果等热带水果,提升改造杨梅采摘体验园40亩,有效提高区域内农业科技水平;以龙洞社区为中心,打造“农牧一体”示范区,形成饲草种植、加工、肉牛养殖为一体的产业链,高效推进农牧向好发展。以山区6村为中心,打造农特产品示范区,配齐火腿加工厂、花椒晾晒厂设施,谋划松子加工厂建设,推动农特产品向“品牌化”迈进。
3.围绕改善环境质量,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深挖问题不足,抓实整改提升,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力改善生态环境。持续开展河流保卫行动,计划投入资金300万元以上,开展温炭河、芒费河等5条河流的清理工作。深入推进“林长制”工作,压实各级林长责任、用好护林员,严防林木病虫害,坚决打击乱砍乱伐、毁林开荒行为,完成大肚子坡沙场及其他小型沙场的生态修复工作,实现新增林地40亩以上,全面推进卡斯林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耕地污染防控行动,严控化肥、农药使用率,农膜回收达90%以上。严厉打击恶意破坏环境、非法捕猎等污染环境、破坏生物多样性犯罪行为。坚持清旧账、控新增,持续巩固违法用地整治成果。
全力提升人居环境。持之以恒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修改完善“门前三包”“红黑榜”月通报等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全面推进“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完成龙洞鱼山、大水平白坡、兰山二道桥等6个“绿美村庄”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流程,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坚持不懈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成农村户厕改造700座以上。
4.围绕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坚持把社会治理工作摆在更为重要的位置,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实现社会安全稳定、人民幸福安康。
全力化解社会风险。开展工程欠款专项清查,理清底数,多措并举筹措资金,确保财政金融风险稳定。抓好矛盾纠纷排查与调解工作,紧盯目标人物,避免矛盾升级,有效化解矛盾。用心抓实信访工作,落实《重大信访案件领导包保制度》,完善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确保信访工作平稳可控。进一步打击网络传销、电信诈骗等新型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部署“扫黄治赌”“缉枪治爆”攻坚战,打好新一轮禁毒战争,不断改善社会治安环境。全面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计划投入资金50万元以上,新增监控点500个以上,村级主要交通路口、主要场所实现全覆盖,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管控能力。
全力守住安全底线。紧绷安全生产之弦不松懈,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用好各村交通安全劝导员,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常态化、长效化。加大“平安校园”创建力度,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完善安全配套设施,切实增强校园安全防御能力。持续开展自建房安全大排查行动,抓实危房改造工作,确保住房安全。抓实餐饮行业的监管工作,提高农村自办宴席的管理力度,加大预防野生菌、中草药中毒宣传,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抓实项目工地、已关停矿企等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与整改,对私采、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5.围绕民心所向,全力推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一如既往把最好的政策用到民生事业领域,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办好民生实事,兜牢民生底线。
全力落实民生实事。严格按照“保民生、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做好各项社会保障工作。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参保率,织好社会保障“安全网”。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开展困难群众摸底排查及帮扶工作。完善民政救助工作机制,及时、足量、准确发放救助资金。提升就业服务水平,促进高质量就业,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2.1万人以上。加大种植、养殖技能培训力度,助推农户增收致富。完善应急救灾管理体系,充实救灾物资、找准应急场所,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全力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完善“县管校聘”改革方案,确保改革成效长期巩固。抓实控辍保学工作,义务教育学生巩固率保持在100%。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事业,完成中心幼儿园迁建工作,大力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学前入园率巩固在96%以上;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配齐配强村级卫生室的人力资源和医疗设备,加强管理,提高村级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面落实二孩、三孩生育政策,不断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管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农家书屋等场所,完善各级活动场所体育器材,不断推动文体事业健康发展。加大对赵家老宅、泺勺缅寺等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管力度,传承“兰山剿匪”红色基因,做好纸扎、大塘竹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深入挖掘傣族、布朗族等少数民族文化,不断推动本土文化走向全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下设4个单位,分别是卡斯镇人民政府、卡斯镇财政所、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
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41人。在职实有6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8,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243184.0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943184.0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96705.38元,增长8.13%,主要是人员增资、保险公用经费增加及新增单位往来补助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943184.08元,其中:本年收入16943184.0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943184.08元(本级财力16943184.08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96705.38元,增长6.25%,主要是人员增资、保险公用经费增加。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30000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0000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300000元,同比增长100%。主要是新增单位往来补助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243184.08。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943184.08元,其中:基本支出16943184.0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96705.38元,增长6.2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人员增资、保险和工会经费增加;项目支出3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新增单位往来补助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6943184.08元,其中:人员经费9405799.82元;公用经费2343579.2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5193805元。
(1)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23946.1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7655.08元、卫生健康支出793345.6元、农林水支出7728237.28元。具体功能科目如下:
2010101行政运行151102.32元,占基本支出0.89%;
2010301行政运行3836043.57元,占基本支出22.64%;
2010350行政运行1277066.95元,占基本支出7.54%;
2010601行政运行311217.86元,占基本支出1.84%;
2013101行政运行748515.42元,占基本支出4.42%;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800元,占基本支出0.03%;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600元,占基本支出0.02%;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81466.08元,占基本支出10.51%;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0000元,占基本支出1.06%;
2080801死亡抚恤127789元,占基本支出0.75%;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41963.57元,占基本支出1.43%;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42790.59元,占基本支出1.43%;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96453.51元,占基本支出1.75%;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137.93元,占基本支出0.07%;
2130104事业运行2071156.28元,占基本支出12.22%;
2130204事业机构538461元,占基本支出3.18%;
2130108病虫害控制100800元,占基本支出0.60%;
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5017820元,占基本支出29.62%。
(2)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基本工资2894964元,占基本支出17.09%;
30102津贴补贴2264136元,占基本支出13.36%;
30103奖金641447元,占基本支出3.79%;
30107绩效工资1508616元,占基本支出8.90%;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04186.08,占基本支出6.52%;
30109职业年金缴费180000元,占基本支出1.06%;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0638.16元,占基本支出2.84%;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6453.51元,占基本支出1.75%;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359.07元,占基本支出0.21%;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0000元,占基本支出1.77%;
30201办公费1251857元,占基本支出7.39%;
30206电费37500元,占基本支出0.22%;
30207邮电费35500元,占基本支出0.21%;
30211差旅费38000元,占基本支出0.22%;
30215会议费30000,占基本支0.18%;
30216培训费20000,占基本支出0.12%;
30217公务接待费29643元,占基本支出0.17%;
30226劳务费30000元,占基本支出0.18%;
30228工会经费121379.26元,占基本支出0.72%;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1500元,占基本支出0.89%;
30239其他交通费用289800元,占基本支出1.71%;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00元,占基本支出0.05%;
30305生活补助5189689元,占基本支出30.63%;
30307医疗费补助4116元,占基本支出0.02%。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3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3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7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77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卡斯镇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1143元,较上年减少108857元,下降37.5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卡斯镇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卡斯镇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9643元,较上年下降90357元,下降75.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5次,共计接待593人次。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控制支出,保证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数逐年递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卡斯镇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1500元,较上年下降18500元,下降10.8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1500元,较上年下降18500元,下降10.88%。主要原因是根据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昌宁县卡斯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2175225.98元,其中卡斯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2073751.12元,卡斯镇财政所机关运行经费101474.86元。比上年预算增22592元,同比增1.05%,占基本支出的12.84%,主要原因办公经费等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卡斯镇资产总额289592701.86元,其中,流动资产16445628.07元,固定资产2973752.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1559181.89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05746.3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28403.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64338元;报废报损资产63项,账面原值40787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5753.34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84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昌宁县卡斯镇财政所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