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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94R-/2023-0204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卡斯镇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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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昌宁县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4.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5.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6.依法保护湿地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7.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8.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9.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10.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11.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森林草原防火工作。2023年森林防火预计在高火险期设置检查站2处,位置分别在邑林大平地和兰山幸福山庄,预计发放宣传手册10000余份,加强防火码推广工作,在检查站设置固定扫码牌,充分利用全镇47名护林员,采用信息化管理,全面推广护林员巡护APP的使用,并将之纳入年度考核,提高防火码扫码率,高火险期前至少开展一次护林员防火码使用专项培训,进行一次防火演练,深入一次校园宣传,做好一次全镇范围内各村社区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检查,进一步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同时做好防火器材的日常维护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对于违规用火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2.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2023年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工作,充分调动村社区、成员单位、护林员等多方面力量,深入驻地村寨及重点林区农户开展宣传,做到一是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二是进一进步提高“昌宁林业”公众号扫码关注度。

3.林政执法工作。全面完成上年度及本年度即时图斑、国家级图斑、省级图斑的查处销号工作,加大林政执法相关知识学习,加强林业草原执法力度,从源头上及时发现打击擅自侵占林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能力提升,打造更加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的队伍,保持执法水平的高标准、严要求。

4.林长制工作。加大林长制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湿地日”“爱鸟周”“地球日”“土地日”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强生态文明保护理念,建设生态良好、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家园,真正做到“林长制”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进一步加大对全镇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发现和查处力度,着力强化源头管控,发挥好“一长两员”的作用,对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规野外用火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通过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真正实现合力共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71139.5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1139.5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7389.28元,下降7.8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有1人调出本单位导致人员工资、保险和工会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71139.58元,其中:本年收入671139.5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1139.58元(本级财力671139.58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7389.28元,下降7.8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有1人调出本单位导致人员工资、保险和工会经费减少。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71139.5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71139.58元,其中:基本支出671139.5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389.28元,下降7.8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有1人调出本单位导致人员工资、保险和工会经费减少;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671139.58元,其中:人员经费616440.58元;公用经费54111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588元。

(1) 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8.8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088元、卫生健康支出55821.73元、农林水支出538461元。具体功能科目如下:

2010350行政运行2768.85元,占基本支出0.41%;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200元,占基本支出0.18%;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888元,占基本支出10.86%;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2025.35元,占基本支出4.77%;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3005.28元,占基本支出3.43%;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91.1元,占基本支出0.12%;

2130204事业机构538461元,占基本支出80.23%;

(2)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基本工资216936元,占基本支出32.32%;

30102津贴补贴44544元,占基本支出6.64%;

30103奖金18078元,占基本支出2.69%;

30107绩效工资205992元,占基本支出4.24%;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2888,占基本支出30.69%;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437.35元,占基本支出4.68%;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005.28元,占基本支出3.43%;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59.95元,占基本支出0.53%;

30201办公费41000元,占基本支出6.11%;

30206电费1500元,占基本支出0.22%;

30207邮电费1500元,占基本支出0.22%;

30211差旅费1000元,占基本支出0.15%;

30228工会经费7911元,占基本支出1.18%;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元,占基本支出0.18%;

30307医疗费补助588元,占基本支出0.09%。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642331.73元,其中,流动资产247667.84元,固定资产384385.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123.5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386.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64338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昌宁县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