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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94R-/2022-0126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卡斯镇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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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

昌宁县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昌宁县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属于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卡斯镇人民政府,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三)重点工作概述

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在镇党委政府指导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落实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防火、低效林改造、核桃抚育、林区管护相关政策,完成2021年国家级、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相关工作,做到精准发放,不偏不倚,稳步推进卡斯镇林业工作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2.8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10万元,增长49.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2.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8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85万元(本级财力72.8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10万元,增长49.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2.8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10万元,增长49.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8万元,农林水支出57.67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基本支出72.85万元,项目支出0元。

工资福利支出66.7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6.08万元,包括办公费,劳务费,水电费等日常办公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6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1.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差别。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预算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0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4万元,降低0.65%,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昌宁县卡斯镇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