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15A-/2023-0616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更戛乡 |
公开目录 | 村级财务 | 发布日期 | 2023-06-16 |
文号 | 浏览量 |
更戛乡村级财务工作基本情况
规范村(组)集体资金管理。建立资金控制制度,执行账款分管;设立村财乡管办专户,各类集体收入统一专户管理;加强往来结算,明确各方权责,做好清收偿还工作并定期公示;严格管理支出,专人负责村(组)收支管理,所有支出均需村委会主任审批,支出额度越高,涉及审批人员越多,万元以上的支出需乡主要领导审批,各项收付款均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原始凭证、审批签字等手续不齐全的,出纳不付款,会计不入账。
规范村(组)集体资产管理。所有资产登记在册,定期清查资产,做到账表、账账、账证、账据、账实“五相符”;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依法签订合同并报乡有关部门备案,产生的收入归集体所有,纳入帐内核算定期公开。
规范民主理财管理。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明确权责,“先理财,后结账”,定期检查、审核财务收支账目并做好记录。
规范村(组)财务公开管理。确定公开程序,经理财小组、村民大会审定后方可向群众公开;公开时有相关责任人签字,向有关部门备案,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公开后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做出解释。
规范会计交接工作。财务人员离任时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资料全部移交给接收人,并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及相关的文件资料、办公物品等。接收人应当认真接管移交资料,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并注明移交的时间、地点,移交过程乡纪委全程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