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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15A-/2021-1216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更戛乡
公开目录 村级财务 发布日期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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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村级集体经济人账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度村级集体经济人账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规划(2021-2023年)的通知》(昌办发[2021]41号)和《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昌宁县2021年村级集体经济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昌组通[2021]28号)要求,同时,为落实好昌宁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2021年第3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情况通报会议精神,现将做好2021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入账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乡镇高度重视,迅速梳理本乡镇各村(社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完成情况,对照既定的年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任务指标,排查出未达标村(社区),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明确时限,及时按照规定做好入账工作,在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21年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入账工-1-作,并将任务完成情况于12月1日前报县委组织部。

二、对于未在11月30日前完成村级集体经济入账工作任务的乡镇,在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不得评定为“优秀”,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各乡镇党委: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规划(2021-2023年)的通知》(昌办发[2021]41号)和《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昌宁县2021年村级集体经济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昌组通[2021]28号)要求,同时,为落实好昌宁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2021年第3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情况通报会议精神,现将做好2021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入账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乡镇高度重视,迅速梳理本乡镇各村(社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完成情况,对照既定的年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任务指标,排查出未达标村(社区),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明确时限,及时按照规定做好入账工作,在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21年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入账工-1-作,并将任务完成情况于12月1日前报县委组织部。

二、对于未在11月30日前完成村级集体经济入账工作任务的乡镇,在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不得评定为“优秀”,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